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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齊、任子清、任季中、郝宜卿等一批技術專家,籌劃新記西北實業公司的建設事宜。對於原公司的有關債權、債務等問題,責成原經理梁航標在成都負責清理。
二、殫精自固(6)
經籌備,“新記西北實業公司”於1939年7月1日正式復業,開設機器、棉織、毛織三廠,總部先設在宜川縣之官亭鎮,1940年2月轉遷涇陽縣魯橋鎮。不久,公司所屬之機器廠、紡織廠、毛織廠相繼建立投產。但是,有限的產品遠遠滿足不了戰時的需求。
閻錫山為進一步滿足轄區生活必需品以及軍需品的需要,又決定建立紡紗、火柴、火藥、鋼鐵等工廠。為此,“新記西北實業公司”先後又設立了秋林火柴廠、官莊復興紗廠、隰縣火柴廠、隰縣化學廠、孝義鋼鐵研究所、化學研究所(陝西三原縣)。此外,公司還下設西安辦事處、隨部(二戰區司令長官部)辦事處、前方辦事處。
這樣,抗戰勝利前,“新記西北實業公司”除公司本部外,已發展為7廠2所3處(辦事處),共計13個單位,職員786人,工人2700餘人。 這同抗戰爆發前的西北實業公司是無法比擬的,那時公司擁有33個工礦企業,職員2051人,工人18597人。而新公司工人人數僅是原來的, 1943年的利潤僅為原公司1937年上半年純益的。
儘管如此,“新記西北實業公司”作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對堅持抗戰還是作出些貢獻的。它與原西北實業公司相比,創設目的不同:如果說原公司是以“救亡圖存(閻錫山語)”而創立,目的在於進一步充實其經濟基礎,鞏固其在山西的統治。而新公司則是為了“克難求存”而組建,目的在於克服因日軍對閻統區經濟封鎖所造成的困難。
抗戰勝利後,“新記西北實業公司”所屬各廠,有的移交國民政府,有的贈給當地政府,有的遷移他地,僅有部分裝置及工人返回太原,歸屬於接收後的西北實業公司。
增發晉鈔
抗戰前山西的主要金融機構有:山西省銀行、綏西墾業銀號、晉綏地方鐵路銀號和晉北鹽業銀號,簡稱“四銀行號”。
太原失守前夕,“四行銀號”遵行閻錫山的指令遣散大批人員,僅留部分職員攜帶資金等,南遷運城營業。到運城後,“四銀行號”手中擁有現洋約800萬元(省行400餘萬元、鐵路銀號300餘萬元、墾業、鹽業兩銀號約數十萬元)、黃金10000餘兩、原金沙2000餘兩。另外,還有未發行的新鈔票3000餘萬元。這些資金雖不算豐厚,但尚可供閻錫山支撐一段時間。
然而,這些有限的資金並未完全供第二戰區使用,大部分流入國民黨中央銀行和中國銀行。在南遷時,山西省銀行曾將現洋300萬元,以及黃金4000餘兩,委託先行遷移的駐太原的中國銀行代運至運城,不想中國銀行將之直運漢口,交給中國銀行收存。閻錫山發覺後,大為惱火,將省行總經理王驤斥責了一番。省行即派人赴漢口追索,經過一年多交涉,僅要回日益貶值的法幣300餘萬元。這樣,閻錫山手中無形中流失了一筆資金。
以後,“四銀行號”餘有的現洋和黃金也幾經周折變為不值錢的法幣。根據國民政府的規定,金銀統由中國、中央、交通、農民四大銀行收存之外,不得私存。公營事業董事會董事長陸近禮向閻錫山請示,可將800萬現洋送洛陽國民黨中央銀行兌換法幣;黃金形體較小,10000兩隻用4只小木箱便能裝下,可留作自用,設法送到西安儲存。閻錫山批准了陸近禮的意見。可是10000兩黃金起運西安,過黃河在潼關要經檢查。為了避開檢查,陸近禮同由太原遷到運城的中國農民銀行太原分行襄理陳×接洽,按私情關係解決。即以中國農民銀行太原分銀的名義,開具護照,並由陳陪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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