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懼竄入他的心臟——他該在得知她出門時立刻出去找她的。
他究竟著了什麼魔?竟然放任自己不顧她的安危,荒謬的拖延著外出找尋她的時機!
該死了!
這麼做的結果只證明了他的愚蠢——他不肯面對自己對她的關心,全力以無所謂的態度來麻痺自己。
直到他愈來愈坐產不安,愈來愈主急如焚,他終於明白,他是個傻瓜。他關心小仙是明擺著的事實,就算他企圖忽略它、輕蔑它——事實就是事實。
現在,現實的狀況終於迫使他面對事實——他終究放不下她。
打定主意,他即刻朝大門踱去,意志堅定卻憂心忡衝。
“少爺。”
薛佛在他臨出門前一刻叫住他。
他匆匆回頭一瞥以目光詢問,雙腳已經跨出門外。
“少爺,您快回來,電話。”
薛佛的聲音仍然如往昔一樣平穩,但方歷已聽出他正在強自鎮定,他臉上的氣色也失去平常一般紅潤,正在急切失血中——幾乎就在一剎那間已如同白紙一般蒼白。
方歷心臟猛然揪緊。他知道,小仙出事了。
他迅速往屋屋內奔進,拿起最近的一具話筒。
“是我,Alex。 ”
“Alex先生,十萬美金二十分鐘內送到。你單獨一個人來,不準攜帶武器。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空屋,耍花樣的話小姐就沒命。”
話筒傳來男人的聲音,操英語,帶南方口音,從聲音判斷不出年齡。
“讓她跟我說話,我要確定好沒事。”因為身陷險境的,是他的小仙。
電話那間傳來兩聲刺耳的乾笑——
“十萬美金二十分鐘內送到,不準耍花樣,沒見到錢就沒命,嘟——”
電話斷了。
“該死!”
方歷用力摔下話筒。對方是狠角色。
“薛佛?”他咬牙從牙縫裡擠出聲音。
“是,少爺?”薛佛就在他身側。
“記住地點,麥迪遜道一五一街空屋,如果一個鐘頭內我沒回來,你立刻通知拓少爺處理。”他邊交代邊奔上二樓書房。他不必等待薛佛回答,知道他必定記住了。
他進入書房,推開第二層書架右方的暗格,開啟保險匣,上層藏了數把手槍。他挑出一把鐵灰色象牙柄的超小型手槍——如果他真笨到連一把槍都不帶,那才叫豬腦袋。
他將迷你手槍仔細藏在腰帶前的暗層中,之後再從保險匣中取出十萬美金,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內,最後合上暗格,快速下樓。
這不明來歷的傢伙竟有膽動他的人!
該死了,膽敢惹到他頭上!這群白痴肯定不知道惹上了方家,這番挑恤等於是向“菱”宣戰!
他三兩步下了樓,薛佛還杵在客廳裡。
“少爺,有件事我必須先告訴你。”
“什麼事?”他問,腳步仍不停的走向門口,他必須爭取時間。
“中午小姐出門前曾問過我你的事。”
方歷身形一凝,停下腳步。
“她問了什麼?”
“她問我最近有沒有看到您的人。”
“你怎麼回答?”
薛佛泛白的臉孔微微一紅。“我老實告訴了她,我看到您今天早上跟Johanna小姐一起出門。”
方歷呻吟一聲,搖頭苦笑。
“薛佛,答應我,學會說點善意的謊言。”
語未竟,人已消失在門口。
方歷在十分鐘內飛車趕到指定地點,他必須爭取時間,用來觀察空屋周圍的地形。
單槍匹馬的好處是易於掩飾行蹤,在敵暗我明的狀況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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