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讓我踢你易中海的蛋!(第2/2 頁)
還是想把這件事促成和解。
最好能雙方在大院裡表明和解,這樣才有助於鄰里之間的關係和諧。
“行呀!那就賠我一千萬(相當於1000塊)吧!”
許大茂直接來了一手獅子大開口。
“什麼?一千萬?你怎麼不去搶?”
賈張氏瞬間發飆。
她當初也只敢讓賈正旭叫五百萬,他許大茂倒好,開口就是一千萬。
“那就當我沒說,你們走吧!我累了。”
許大茂直接躺下,一句話都不想多說。
“大茂,一千萬確實是有點多了,你看能不能……”
“不能,一分都不能少,拿不出來就滾吧!”
許大茂當真是一點也不客氣。
興許是藉著這不舉的訊息,發揮著他最後所有的男子氣概。
“賈張氏,你能接受嗎?”
一大爺知道許大茂其實根本就不想和解,一千萬不過是用來堵賈張氏的嘴罷了。
“不可能!他當時才答應賠我們兩百萬,憑什麼要我賠一千萬!”
賈張氏不管有沒有錢,都不可能賠出這麼多的。
“大茂,要不你就少一點?一千萬讓賈張氏估計也拿不出來。”
一大爺還想著勸一下許大茂。
“那就把房子賣了,滾出四合院。”
“許大茂,你太過分了!當初我們就該也報警把你抓了。”
賈張氏怒罵道。
“拜託你搞清楚好嗎?兩次都是賈正旭主動挑事的,警察要抓也只會抓他!”
許大茂有理不怕事大。
“你是在耍無賴,許大茂……”
兩人開始嘴炮對轟,一人一句,你來我往,爭論不休。
一大爺連嘴都插不。
“吵什麼吵呀!這裡是醫院,要吵出去吵!”
最後還是護士進來制止了二人的爭吵。
……
就在許大茂和賈張氏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在警察局的賈正旭已經被帶進了小黑屋。
第一步審訊開始!
“姓名,年齡,家庭地址,犯了什麼事?”
“我是被冤枉的,我沒有打人。”
咚咚!
警察敲了敲桌子。
“回答問題,沒問你的不要廢話。”
嚴肅的態度讓賈正旭瞬間不敢亂說了。
“賈正旭,20,住四合院,打了人被抓的。”
賈正旭聲音弱弱地回答道。
“說說看,你為什麼要動手打人?”
“我沒有動手,是許大茂先踢我的,這事兒我沒錯!”
賈正旭到現在還不覺得自己有錯。
按照他的邏輯,如果次許大茂不踢他,他這次也絕對不會踢許大茂的。
所以,一切的罪魁禍首是許大茂,不是他賈正旭。
“我們已經詢問過你的街坊鄰居,他們稱親眼看到你用腳踢了許大茂。”
“被害人許大茂也當場指認你,你還敢在這裡胡說八道?”
警察的話讓賈正旭瞬間慌亂了。
“我沒有!他們胡說,我沒有!”
賈正旭拍打著桌子,情緒十分地不穩定。
“把他帶下去,明天再問一次。”
“好的,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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