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1/5 頁)
王子鳴、葉蓓、戴軍、滿江、金海心等等,我們生活中在一起是近距離的,很真實。”
“包括你見到的高楓,你覺得明星是什麼?”
“明星是公眾塑造的產物,和本人沒關係。”
“你在節目裡想表現是生活裡的他們還是公眾形象的他們?”
“我在採訪的過程中間會盡力地挖掘他真實的一面,不會淋漓盡致。因為畢竟面對的是公眾,所以不能完全的本色。他要化妝,然後要說讓大家都滿意的話。
“記得有一次武漢楚天音樂臺的一位主持人,和戴軍是好朋友。在做節目的時候,打電話給高楓,他是直播但沒跟高楓說。就問最近生活怎麼樣?高楓就說昨天見了一個女孩,怎麼樣怎麼樣,生活中的一面暴露出來了,直播出去了。當時高楓非常憤怒,後來那位主持人也因為這件事換了一個崗位。
“所以我覺得公眾和生活是兩個概念,生活中有隱私,公眾形象沒有隱私,一定要分開。這個度很難拿捏,也很難把握。需要從事這個行業的人的素質來決定,否則會很亂。所以現在娛樂報道會魚龍混雜,會侵犯到個人空間,我覺得就是這個度沒把握好。”
“靠什麼把握這個度?”
“我覺得不管從事什麼職業,都是在做人。做人都是有原則的,做人也跟文明、跟修養有關係。一個有修養的人或者一個文明的人,他肯定要考慮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不能去侵犯人家的利益。”
“不能去傷害別人?”
“對。不能去觸犯、冒犯。因為人與人是平等的,為什麼你要冒犯我或者我冒犯你?這裡邊有一種尺寸。既然從事了娛樂,又是公眾人物,你可以去報道他,可以說一些別人可能不知道的故事。但是一定要建立在能夠公開的情況下,不會造成傷害,這就體現了一個人的修養和品質。你不能以傷害別人為代價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否則就跟搶東西一樣,把別人的東西拿了過來。”
十五 從沒想過求別人
“你把在北京闖蕩一年的積累,透過Channel[V]釋放出來了?”
“對。當時漢唐公司有一個叫慄正的歌手,他唱歌沒有紅,但是他開了一個酒吧火了,在動物園車站的邊上,叫慄正酒吧。那裡成了地下音樂人的聚集地,每天有很多地下音樂人在那兒唱歌,表演。我在Channel[V]拍地下音樂人,就去了那個酒吧。”
“現在還有嗎?”
“沒有了。因為太火了,被砸了。後來又換了一個地方在學院路那邊,也挺火的,我一直沒去。工作忙,沒時間。我喜歡幫人,不喜歡求人。我樂意跟落魄的人在一起。
“1993年我在北京上課的時候,H帶我去見過他的一個朋友,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編輯叫林育明。1995年我來北京一年都沒有找過他。到了1996年的4月,我在Channel[V]去拍新聞,在一個釋出會上,碰上他。他跟我說,‘你現在不得了啊。’我說‘為什麼?’他說‘剛才這個釋出會要開始的時候,有人說不能開,山奇還沒到呢。要你到了才開。’
“其實我心裡特明白,這是因為我的平臺。當時海外媒體特別少,就我一家。雖然我個人只是在努力工作,但是這個平臺也同時成就了我。所以我從來不會沾沾自喜。就像3月份鼓仨兒跟我說我特有名一樣,我沒有想過有名沒名。”
“走過這段路你覺得哪個階段最難?”
“就是在我沒有固定工作的那個階段。那個難是心靈的難,就是心靈在摩擦的時候,到底是留下還是回去?對未來的茫然。這是精神上的,不是物質的。我從來沒有覺得物質難過,儘管物質很難,但是我從來沒有覺得超過精神的壓力。”
“就連下雨天都沒有感覺到絕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