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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嫌棄奴家的手藝才是。”雖子菱年不過十二,但呂大娘從未將她當成孩童對待,自有一份尊重之心。
子菱這會突然想起一件事便道:“大娘來正是好,我且有件事差點忘記了。待明日一早,記得將那件淡黃色的新款衣裙襬在店面上,再告訴各位買衣的娘子們,這衣裙也只五件,每件花色皆不相同。”
呂大娘點頭道:“我自是知道,只是如今城中多有仿自家衣裙款式的小店,且是我們今天才掛出新衣,不過四五日他們就將仿做的新衣拿出來賣,就連一些大袖不過稍加修改,做成子。雖做工布料與自家店中的出品差了許多,但因花樣款式極類似,晃眼一看,還當是自家店裡做出來的,且是讓主顧們很是不滿。”(大袖原是皇嬪妃的常服,因其兩袖寬大,故名大袖。後來傳到民間,成為貴族婦女的禮服,平常百姓是不能穿著的。)
呂大娘喝了一口冰水,繼續道:“今日便有位貴婦向我抱怨道,連她家的廚娘也穿了件與她相同花色、相似款式的衣裙,只對方用料極差,自是大傷她的面子。”
子菱也深知這盜版之事,在法制社會的現代都是杜絕不了了,且更不要說當前毫無版權的古代。特別是從宋朝開始,商業已是極其發達,時有以假亂真的仿製品出現,所以使得各家商人們特別注重具有自家特色的商品標記以及商品信譽,故在京中市民買取物品,多趨向於名家馳譽之店。
而各類店鋪前的擺設除了有其行業規定的風格外,也張顯各店本色,有時不用進店門不用看招牌,只需望一眼店門上掛著的物事,便知其商中所經營之物。就如醫鋪而言,京城中以醫小兒者,門首以木刻板作小兒。而穩婆收生之家,則以大紅紙糊篾筐大鞋一雙為記。
商業的發達同時也催生了另一件極重要的物事出現,那便是商標的產生。這商標的位置也是各有不同,如鞋店會在鞋底襯裡寫有“某年某月載曰鋪戶某某人造”字樣的紙條,製陶瓷的店便會在自家的商品底下標名自家店名,而這一習慣自是沿用到現在未曾改變過。
想到商標,這會駱子菱免不了聯想起當年開店時的事情自來。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qidian,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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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商標】………
開始建店,駱家人就絞盡腦汁,光店名且是想了眾說紛紜沒個絕斷,還是最後子菱難得氣勢磅礴拍板定為“雲想衣”,自然作為詩盲的她且也只記得李白一首詩中的一句詩“雲想衣裳花相容”,甚至後邊的詩句,子菱依稀記得那本李太白詩集中未曾記錄,自然也想不起來的。
店名想出來後,子菱又與駱二孃折騰著店面擺設、店中小二的僱傭、製衣手藝人的尋找,忙得亂成一團,連著後來連子竹也加入進來,幫忙搬運物事,再後來店裡僱來了呂大娘,家裡也進了春香,裡內皆有人料理著,子菱自是鬆了一口氣,便撒手不再多過問。
之後子菱只偶爾進了一次雲想衣店,見著牌子上寫著“駱家雲想衣”,反覆唸了二次,且是自感有些洋洋得意:“雖是個小店,但如今自家也算是資產階級了。”
而店中製出的衣服不僅請來老手藝人做工考究,花紋配色也是符合時下崇尚的趨勢,素雅精緻帶著稍許低調的味道,再加上有宮中的劉婉儀穿著在先,自是引來京中貴人光臨。
雖只在店中待了小會,子菱還是看出小小的瑕疵,店裡出的衣服竟然沒有商標。結果一問才知是自家大驚小怪了,而實際上凡製衣店製出的衣服,都會在衣角內不起眼的地方繡上小小的“雲”字。不僅如此,店裡還會將衣服款式花樣等細節、製作人、購買者以及購買時間專寫在一張紙上交主顧保留,而與張紙上內容也會記錄在店中“坐薄”中,待以後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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