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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圍著火堆,找石頭的時候,高明眼明手快的逮了只兔子,現在正好料理了。烤兔肉,配著甜果,蘭達和高明聊天,布加翻滾著手裡的兔子腿,聽倆人聊天。
「哥,我們這是要住在這裡嗎?」蘭達問道。他喜歡這裡,不想在流浪了。
他們三個也算是幸運,走了五六天就找到了海邊,當初布加帶著蘭達和阿姆流落在外,走了一個多月也沒安頓下來,後來阿姆死了,倆兄弟又走了十來天才找到當初那個山洞。
布加看著兩人,堅定的點頭,「住在這裡了。」
蘭達高明笑的像個傻子,布加添了句,「從明天起,你們要和我一起打獵。」這裡果子多,動物也多,雖然他們人少,可是有火,鍛鍊兩人的身手,應該能安穩過下去。
高明看著寬敞的洞穴,想起臨近的水源還有豐富的資源,出了洞口就能看見一片大海,想想未來的日子就很愉快啊!
「這裡就是我們的家了。」安家落戶。
第14章 小明必修課打、手、槍!
當晚三人早早歇息,照舊見布加和蘭達睡著後,高明放鬆了意識,進入煉礦術裡,攢了兩塊鐵,試試煉把刀出來。
煉礦是粗活,可打造東西就是細活了。精神力要集中,該粗的時候,精神力要猛,該細的時候要柔且小心。高明按著他腦中刀的形狀來打,可怎麼打就是不成功。反倒腦中一閃而過的水壺形狀,鐵塊卻慢慢的開始有了變化,光滑的弧度,還有壺的肚子,這分明就是鐵壺啊!不過壺嘴和手拎的地方還要慢慢的用精神力打磨,高明此刻精神高度集中,也沒有心思想七想八,放柔了精神力開始打造壺嘴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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