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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多,三五百而已,何況這是我的地頭,絕大多數的車主都會自認倒黴也不願意花時間與我揪扯不清。
但我沒想到,這次,我會選中了倩,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倩是個菜鳥,剛領到駕駛執照,卻開著一輛全新的寶馬行駛在人潮擁擠的蛤蟆街上。我盯上了她。在一個拐彎口,我突然衝上去,把她嚇了一跳。驚慌中的倩踩錯了地方,踩到了油門,寶馬不但沒減速,反而加速撞了過來。結果可想而知,我被撞傷了,她也被撞傷了。所不同的是,我眼疾手快,本能地躲避了一下,僅僅是受了皮肉之傷。而她,卻連人帶車重重地撞到牆壁上,血如泉湧,昏迷不醒。我們兩人都被送去了鄰近的醫院。醫生說她失血過多,要儘快輸血,可是血庫裡沒有適合她的血漿。她是AB型,恰巧我也是AB型。那天,也不知為什麼,我大發善心,義不容辭地捐血給她。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很自然了。倩是個毫無機心的純情女孩,清純如詩,把我視作救命恩人,對我噓寒問暖。我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大好機會,憑著英俊的外表、幽默的談吐、多年情場廝殺的經驗,很快就虜獲了她的芳心。
找到倩這麼好的女孩為妻,我洋洋得意,自命不凡。後來我才知道,事情遠沒有我想象得那麼簡單。但當時,我被巨大的幸福感所迷暈了,沉浸在愛河中,整個人都輕飄飄的,彷彿雲中漫步般,一心只想娶她過門。在我的一再催促下,相識才兩個月的我與倩,在本市最宏偉的教堂舉行了婚禮。
我的雙親早已去世,巧的是,倩的雙親也不在人世。這讓我心裡多少平衡了些。據說,倩的父親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去世前曾給她留下一筆鉅額財產,現在由她的叔叔伯伯們託管,等她年滿三十歲後才能交給她經營。倩的叔叔伯伯們很不贊成倩與我結婚。他們提出了一個苛刻的條件,要我與倩結婚前到公證處做個財產公證,並且放棄對倩的財產繼承權。這點,讓我很不痛快,好像我隨時會為了錢財謀殺倩似的。但倩卻覺得她叔叔伯伯們說得有道理,答應了他們。我沒辦法說服倩,更沒辦法說服她的長輩,只好按他們說的去做。
除此之外,倩還特討厭別人吸菸。她說,她對香菸的味道敏感,聞到煙味就渾身不舒服。一個男人不吸菸,那還叫男人?但倩要我在香菸與她之間做出選擇,我只能選擇她,與相伴我多年的香菸告別。
一個月前,我們終於步入了本市最宏偉的教堂。踏著紅地毯,聽著唱班師的聖歌,望著潔白婚紗中亭亭玉立宛如一朵白蓮花般的倩,滿天的玫瑰花瓣繽紛飄灑,那時的我還恍惚如夢。幸福來得太快了,讓我有種不真實的感覺。直到主持婚禮的神父問話,我才清醒過來。
“你願意娶你身邊的這個人嗎?不論貧困、飢餓或是疾病,災難,都不離開她?”
“我願意!”我毫不遲疑地回答,聲音宏亮,信心十足。
倩躺在床上,翻了個身子,狐疑地看著我,輕聲問:“你不是說今晚去朋友家,不回來嗎?”
我笑了,笑容可掬,柔情無限:“想你了……沒你我睡不著……”
倩嬌嗔了一下:“鬼才信你!”
我從懷中拿出一條鵝黃色的絲巾,遞給她:“特意幫你買的,漂亮嗎?”
倩顯得有些驚訝:“你怎麼變得這麼好了?”
平時,除了玫瑰花,我很少送禮物給她,因為我的眼光很難得到她的認同,但今天卻是個例外。她接過絲巾看了看,放在手上摸了一會,有些欣喜,又有些遺憾:“這絲巾手感不錯。可惜,現在離秋天還早,暫時用不上。”
“不會的,你很快就能用上了。”我微笑著從她手中取來絲巾,拉開,系在她脖子上,由衷地嘆道,“真好看!”
“是嗎?”倩似乎有些害羞,“你這個人,說話沒正經的,油腔滑調,老是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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