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章 刑附民(三)(第3/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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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和她的兒女自然不服,表示對方那家人這些年多麼多麼過分。
梁濤臉色溫和,“有了這一起案子,想來他們家以後也不敢再跟你們鬧了,我一會兒去跟他們說的時候,會提醒他們回去了不要亂說。”
他接著說:“案子怎麼判,由我們法院來決定,我們綜合全案,依法作出判決。”
“這個不是說,你們希望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判。”
“我們法院有自己的考量。”
最後就是賠償金的問題。
“你們希望對方賠多少?我去和他們家商量一下。”梁濤說:“你們這份起訴狀,如果是我們來判決的話,未必會判這麼多金額,有些是得不到支援的,比如這個精神損害撫慰金,不知道你們律師有沒有給你們講……”
他停了一下,看姜海藍,“這個是沒有的。”
姜海藍立即回答,“我和他們說過了,我們是隨便寫上去的。”開玩笑,她寫歸寫,可不能讓梁法官覺得她一個律師,不知道刑附民不賠精神損害撫慰金。
梁濤點頭,“我去和他們談的時候,先不提這個沒有,我們就直接談給多少。”
調解和判決不一樣,調解的時候,有些賠償專案,只要雙方願意,不管法律支不支援。
——比如說強女幹罪的刑附民,大多數時候,和解比判決划算。
聽著梁濤和老太太的兒女商量向對方提一個怎樣的金額合適。
姜海藍沒有插嘴,她在腦中給直播間的觀眾們解釋道,【其實就是,法官這邊,大機率要給被告人判緩刑。】
梁法官特地給原告人及家屬打了預防針,強調量刑是由法院來決定,不看原告人和家屬是否同意。
【所以,賠償金額相對來說,是比較好談的。因為對方肯定不願意進局子,想要爭取緩刑,比起去監獄裡待幾年,還是出一筆錢比較划算。】
【這就有了談的餘地。】
如果原告人和被告人就刑附民部分達成和解,被告人賠償了原告人經濟損失。
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考慮到這一點。
總不能你既想法院判得輕一點,又不用出賠償金吧?
這沒什麼不好的。
刑事部分,本來就是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
受害人如果對判決不滿意——一般來說,很少會有受害人會對判決滿意——受害人是沒有上訴權的。
雖然受害人也可以跟檢察院那邊說,但退一萬步講……改判的可能性也沒那麼大。
多拿一些賠償金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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