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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一陣春風來時,勒柯吉的擔心已初露端,那些性急和冒險者的移民開始離開利貝麗亞,成為淘金者去挖金子,金礦在金河那裡‐‐愛德華一槍打中的那塊岩石而命名,人們迫不及待地擁向那裡,勒柯吉和他的朋友勸告阻也無濟於事,人們紛紛效仿,離開的人越來越多,從十一月五日起,成千的霍斯特居民,一心想著金子,向金礦擁去,在山上遊蕩,尋找金沙或天然塊。
原則上講,金礦開發沒多大困難,為順著礦脈刨開岩石,將石砸碎即可將金子取出,一般都這麼開採,說時容易,實際上也並不容易,有時礦脈埋在岩石中,根本看不出,尚無科學的先進方法,那深地埋在深層地下,要麼就需要開個礦,花大力氣去找,這還得購買裝置僱傭勞力,對於單個的勞動者說,是不可能的,只有那些擁有大量資金和眾多勞力,實力雄厚的資本家或大公司才可從中得利。
因此,人們認為找金子或淘子者,有幸發現了金礦,只能滿足於獲得開採權,或儘快地轉讓銀行或經營者。
也有些人自己出資,自己開發,他們只會在金子岩石附近,成年累月的用水衝擊,或由暴風將石頭風化,用水將碎金衝出,這樣就很容易將金粒從土中分離出來,此法較為簡單。
當然,霍斯特人就是用這種原始的方法淘金的,第一次的成果令人鼓舞,在長達幾公里二三百米的金河岸邊,有一層八尺厚的泥層,一立方尺就可以有九到十盤泥沙,金量儲藏是豐富的,而且每盤都可淘出金粒來,的確金子像灰塵一樣細心,這裡的淘金者無法與其他地方的淘金者相比,即使這樣,對那些不幸的人看來,他們也富得很了,他們垂涎欲滴,拼命的幹,或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什麼收穫。
如果不對這些淘金者採取一些規章制度,就是政府的無能,金礦應是集體的財產,應由政府轉讓給個人,於是勒柯吉也還是按照施政的措施,提出了一些辦法,多次交談,他將自己的想法在交談中滲進在各個決定中,最後確定有三專案標最為重要,即:儘可能地限制霍斯特的採金人數:讓全體人員都能享受到採取的地下寶藏;如能實現的話,儘量驅趕那些從世界各地擁來的外國人。
&ldo;冬天結束時,規定的條文又張貼了出來,條文首先要求取得土地經營證才有權開採;限定土地的經營面積,經營者要付出佔地費,還要交出採金的四分之一給當在政府,只在在這裡居住一年以上,符合總督所規定的條件,才能獲得開採證。&rdo;
法律已公佈,看如何實行。
一開始,就遇到了不少的麻煩,對法律中許多有利方面,人們無動於衷,卻對其中要他們就盡的義務很敏感,還得花錢買個經營證,有必要嗎,挖地,清理河淘金,只是舉手之勞的事,難道不是人類的權力?既然是天賦的權力,為什麼還要將勞動果實上交一部分,給那些沒做任何事情的人呢?其實這些觀點,勒柯吉內心很贊同,但是目前情況,他不得不放棄這種想法和他過去的原則,而且當前最重要的是鼓勵那些有理智,自願留下幹活的人,安心在家裡幹活,以保證他們也能得到一分,當然少一些,但肯定會有的。
但是大家還不能心服口服,也只好帶點強迫性。
勒柯吉在利貝麗亞只有五十人組成的職業軍官隊伍,但另外還有九百五十名霍斯特人在的名單,隨著年歲,小孩已長大成人,當年的成人已成老年,也可以召集到一千名的武裝軍隊,於是徵兵工作開始。
只召了七百五十人,另有二百名逃兵也去挖金子去,他們都在金河上戰鬥。
勒柯吉將擁有的軍隊一分為二,五百人去守海灘,任務是制止非法的淘金者,另外根據情況再分成二十個班,帶領他們向海灘去。
小型武裝部隊穿過半島,來到聖特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