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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超和劉直坐在酒店房間裡,呆呆地望著桌上一尊白玉鑲金的財神像,旁邊還有一小堆黃金首飾。
過了半晌,方超點起一支煙,深吸一口,長嘆道:「我真是不明白,前兩次搶珠寶店,確實是我們經驗不足,沒想到那些標牌幾萬、幾十萬的玉器壓根兒不值錢,最後只得按斤兩賣個白菜價。這回吸取教訓了,要幹黃金這種硬通貨。結果經過這麼多天準備,目標找好了,搶劫也成功了,誰知你又來這套,不多拿點黃金,往包裡塞個二十多斤重的財神像算什麼?」
劉直含糊爭辯著:「我……我看這東西擺在正中間,以為很值錢,摸上去像和田玉。」
「和你媽!二十多斤的和田玉?指甲蓋大的一家店,你當是故宮啊!」
「我——」
方超搖搖頭,一副視他無藥可救的模樣:「搶黃金店,最後搬走財神像的,全中國也就你一個了。」
劉直沉默了片刻,惱羞成怒道:「大不了下一次再來過嘛,不就是搶個劫,怕個屁!」
「沒有下一次了。」方超眉頭一擰,「連著三次引爆土炸藥分散警力去搶劫,俗話說事不過三,再來一票,準被警方發現其中的關聯。」
「那怎麼辦,不幹搶劫幹什麼?」
「搶路上的店鋪,歸根結底是拿命賺錢,稍有不慎我們就得進去,這不是長久之計呀!我們倆又都沒有一技之長,找份正經工作是不可能的了,做點生意,我們也不是這塊料。回過頭來看,我們得換個思路,做點其他輕鬆又不用本錢的買賣!」
「做鴨子啊?」劉直看了看方超,又想想自己,有點心動,「這……這我沒試過,也不知道行不行啊。」
「行你媽!」方超一巴掌拍在他頭上,「我說搶店鋪不行,我們換個方向,搶人!」
在劉直好奇的目光中,方超找出一份報紙,攤平後指向上面的一個新聞標題——《貪官家中被盜千萬不敢報警》,冷笑起來:「千萬哪,你算算,得搶多少家店鋪才能賺到一千萬。弄個貪官,就全來了!趕緊收拾一下,明天我們就動身去三江口,弄他個貪官發財。」
「為什麼要去三江口?」三江口是浙江沿海的一個縣級市,雖說經濟也算發達,但畢竟跟省會杭州壓根兒沒法比,想來貪官也沒杭州的有錢。
「因為三江口最安全。」方超翻開報紙的另一面,指著底下巴掌大一角很不起眼的新聞,「三江口公安局的副局長失蹤了半年,找不到人,都上報紙登尋人啟事了。你想啊,三江口的警察把他們老大弄丟了都找不回來,還能抓到我們?開玩笑!」
省公安副廳長高棟收到舉報信,舉報的正是他的死對頭——周衛東。
一個半月前。
省公安副廳長高棟坐在椅子上,左手夾著煙,右手舉起一封舉報信的影印件,反覆閱讀著上面短短的半頁文字。
沒過多久,辦公室吳主任敲了兩下門走進來,高棟迫不及待地起身詢問:「怎麼樣了?」
吳主任遞給他一個檔案袋,說:
「舉報信上沒有檢出指紋和其他的指向性物質,看來舉報人的警惕性很高。如果要查舉報人身份,除非安排刑警直接去找快遞公司,畢竟是寄到公安廳的檔案,想必收件的快遞小哥準會留心寄件人。」
高棟站在原地凝神思索幾秒,又重新坐下,把菸頭掐滅,開啟檔案袋。裡面一共有兩份材料,一份是用透明塑膠袋包裹起來的舉報信原件,另一份是幾頁物證鑑定報告。
高棟看了幾眼鑑定報告,問:「這封信上寫的內容,物鑒中心的人也看到了吧?」
「找的是自己人,我全程在旁邊看著出結果。」
「自己人也要小心哪……」高棟輕嘆一聲。
「畢竟只是做技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