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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輕笑,「我沒見過這麼可愛的癩蛤蟆。」
怎麼辦呢,少爺的自尊心被她一而再再而三給打擊完了。
現在的他,敏感卻卑微。
小心翼翼想要靠近她,又怕被嫌惡。
真是可憐的小東西呀。
「那,你要跟我走嗎?」
她的手撫摸著臉頰,很涼,又有點疼。
「好。」
誰叫我,只剩下你了。
少年沁著水霧的眼瞳裡映出她的模樣。
眸若點漆,唇如春色。
微微一笑都宛如皎潔的明月。
這是他的心上人。
十八歲的初戀。
一想起就會心疼的人。
他認栽,真的認栽。
少爺將手緩緩覆蓋在她的手背上,閉上了眼。
天邊吞噬了最後的一絲餘光。
少年俊秀的輪廓漸漸變得晦暗,看不真切。
那就這樣吧,帶我走。
我把那個傻小子交給你。
請你一定,要好好對他。
他可能會有些笨拙,因為很多事都要重新學起,所以,給他多一點時間好嗎?
他向來不是聰明的小孩,也不懂得如何討人歡心,有時還愛嘴硬,總是惡語傷人,可這並不是不喜歡你啊。
只是不懂得怎樣表達,才能讓你歡喜。
越是喜歡,才想著用幼稚的舉動來引起你的注意。
越是用力,越會把事情搞砸。
所以,對不起,請再等一等他。
總有一天他會長大,會冷靜、理智、成熟,會知道喜歡一個人,要將她怎樣好好藏在心口、吻在唇邊、捧在手上。
而現在,容許我的稚嫩吧。
我保證,會為你真正的長大。
再來替你遮風擋雨。
自這天以後,少爺再也沒有回過薛家。
課餘時間,他開始做起了兼職,洗盤子、送外賣,努力維持著兩人的生活開支。他甚至放下了身段,主動討好樓下那位花店阿姨,買花時就纏著打折。
畢竟,他可以忍受吃最便宜的盒飯,卻不能委屈他的琳琅。
朋友們都認為他瘋了。
為了一個女人,竟然拋棄了太子爺的身份!
還幹起了以前他最不屑的粗活!
「阿紹,回去吧,伯父伯母都在等著你。」
華少抽了抽嘴角,他實在沒法相信眼前這個手裡提著大包廉價塑膠袋的傢伙居然是薛紹。
他們倆穿一個褲襠長大,這個小霸王的肆意妄為他是最清楚不過了,誰要是敢給他一點兒氣受,保準第二天讓你痛哭流涕哭爹喊娘。
可是現在呢?
他心甘情願的,為一個人,跌入塵埃。
華少很驚恐,他覺得阿紹一定是鬼上身了!
很有必要找個大師來給他招招魂!
「是朋友,這話就不要說了。」
薛紹眼神沉靜,想得很明白,「我雖然不再是繼承人,但爸媽始終是我的爸媽,我依舊能夠孝順他們。可我跟琳琅,只要我一鬆口,一退縮,我們就再無任何的可能。」
「只要一想到跟她分開,心裡就很難過,都沒法呼吸了。」
華少一臉驚恐,這還是他認識的薛紹嗎?
聽得他都起雞皮疙瘩了!
「一看你就是沒真正談過戀愛的人,懂個屁啊。」
少爺斜睨了他一眼,赤裸裸的鄙夷。
華少:「……」
生平第一次,他被這個智商欠費的好基友給懟得無言以對。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