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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不管你去哪裡,我就去哪裡謐。
郭白瓷,記得,我曾經說過麼,我給你一個世界。
這個世界,有你有我,就是一個完美世界。
我很享受,和你手牽手從教室走到食堂,從食堂送你回宿舍,在樓下拉著你甜蜜,在你的額頭印上溼溼的親吻,然後目送你在我視線裡變小變小。我們缺失的五年,是不是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我在圖書館,陪你看書,看著你的倩影在一個個的書架裡尋著你想要找的書,然後在你被搭訕的時候走過去,只是拉著你在我懷裡,在你唇上輕佻一吻,然後高傲的挑起眉頭看著那個想要侵略我領土的傢伙,高傲的告訴他,你是我的,你是我江臣驍的,一生一世。
全世界,沒有你一個指頭來的重要。
你問我,如果再有一次,我會不會還是選擇你?
你的影子第一次落在我面前的時候,已經被我緊緊的踩住了,我不放你走,永遠,我會選擇你,永遠。
我們穿著最簡單的棉布T恤,我們情侶的牛仔褲,我們穿你喜歡看我穿的帆布鞋,我選你喜歡的白色,雖然,我已經很多年不穿這個鞋子了,但是我為你扮嫩一次。
江茉總是罵我見色忘親,把一大個的江山集團一句話就都甩給她了,我笑,問她,江茉,如果,你老公讓你陪他去環遊世界,你去不去?
她一個大白眼翻我,江臣驍,你丫找死。
隨即,小女人的說,我們家李念赫讓我去,我當然去。
我美滋滋的已經推門出去了。
愛情不就是這樣子麼,適當時候,適當放棄適當的愛好,去守護愛人的幸福。
當我們走在綠蔭裡,我喜歡走在你的左邊,那樣可以握住你的左手,握著沃恩的戒指,在手心裡,緊緊地。
任青嵐說我變了,變得更加男人了。哈哈。
當然,我要守護我的女人,和我的孩子。我不是從前那個孤軍奮戰的男人,我是一個拖家帶口的男人了。
我很感謝韓風禾,如果沒有那一次在機場,他帶去郭白瓷,或許此生,我們就擦肩了,我們不會在此後如此的糾纏。雖然,我們錯了那麼多,我曾經對她那麼不好,但是如今,她都和失憶一樣,只記得我的好,把我的壞全部失憶一樣忘掉。
此生得此良人,足矣。
真的,足矣。
我還記得,五年後第一次見面,郭白瓷那個傻妞當時做的傻事,朝著我居然掀衣服,現在我也不怕說實話了,其實那天主要是身體不好,有點感冒,如果不是感冒了,我即刻就把她撲倒。
對於她,我從一見面就喜歡,喜歡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喜歡到我以後窮追不捨。
這是我最後的領悟。
我愛郭白瓷,恐怕是從一開始就種下的種子了吧,不過是在她的溫柔和繾綣間漸漸的茁壯了。
“噯噯,江臣驍,你又不認真聽講,胡亂寫什麼呢?”白瓷小聲的湊過來,拿著筆敲我的頭,只能趕忙把這樣為你寫的關於我的情路歷程收起來,何喜,你別怪我哈,是郭白瓷那妞太暴力了。
每個人都會找到屬於自己那個對的人,你說對不?
何喜,我很感謝你把我們的故事寫給更多的人看,但是,我不要太火啊,本來小爺這個長相就很招桃花了,要是被您再一宣傳,恐怕我就死在郭白瓷的暴力之下了吧。
偷偷告訴你,任青嵐那個孫子,成天逼著我給你打電話,說你寫的故事把我寫的天仙一樣,怎麼把他寫的那麼缺筋,強烈要求你向大家宣告,他其實是一個絕世的猛男。
不過依我看算了,我眼中覺得你是一個十分能夠得住要點的作者,他就是缺筋,哈哈。
人生不過數十年,何苦糾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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