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4/5 頁)
。
這完全可以影響到陪審團,可是,這些個東西足夠了嗎?
“……”有些個陪審團的成員在搖頭,要知道,眼前的這個殺人者是個華工,華工就是搶白人飯碗的混蛋,他們的罪惡不比斯萊德少吧?
“絞死他!”
“絞死他!”
而此時對李夢楊更為不利的是公審,群情激動,至少半個加州的人都在這裡,他們對華工又能有什麼好感呢?
陪審團只是普通人,他們可能不受民意的影響嗎?!
似乎,剛剛冒出那麼一點兒希望的火焰,眼看著就要被碾滅了!
“哈哈哈……”就在這個時候,約翰遜大笑了起來,接著他非常自信的對著法官說道:“法官大人,我這裡還有一個重要證據!”
那是一封信……
“……德克薩斯州遊騎兵斯萊德,於1853被殺!”
那封信很短,但這裡面的意思……而且念出這封信的正是被威廉·T·華萊士,當然了,這是約翰·尼利·約翰遜的請求,由對手宣讀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證據,這個傢伙真的是太能裝B了。
“……”信讀完了,也就是幾秒鐘的時間,整個三藩市的市政廣場上變得鴉雀無聲!
不用解釋大家都能明白,真正的斯萊德早就死了,而現在死的那個惡棍,不是個搶匪就是個殺人犯,沒準就是他殺了真正的斯萊德。
現在的美國西部亂的很,遊騎兵跟警察在職務上基本是重疊的,就比如德克薩斯。而淘金者們都知道,從陸路來加州這是一件多麼幸苦的事情,加州這個地方很奇葩,有黃金有白銀,可是卻被崇山峻嶺和沙漠包裹的死死的。當年的美墨戰爭,美軍是坐船來的,還要在巴拿馬下船再走到西邊換船,據說他們吐的很慘。
目前的情況稍微好了一些,至少有了郵路,可是,如果華盛頓到加州,一封信卻要走上40多天,還好,我們的這封信只需要從德克薩斯走到加州,可是沿途翻山越嶺沙漠重重,也是用了二十多天的。
為什麼等了將近一個月才進行公審呢?答案其實已經揭曉了。
加州的客觀條件,讓冒充警察變得很容易,當一個佩帶著警徽的傢伙出現在加州任何一個警局門口的時候,你是熱烈歡迎呢,還是先去花上幾個美元然後至少要等上二十多天去調查他的身份背景呢?
答案顯而易見,那麼現在的這個華工怎麼辦?
他甚至可以說是幫斯萊德報仇了呀。
“絞……絞……”有人還想喊口號,可是這樣的人立馬就遭到了旁人的白眼。
這個時候如果再喊絞死那個華工,那也太丟人了吧?
“加利福尼亞的公民們!”就在此時,非常善於裝X的約翰遜大聲的說話,簡直如講演一般,“我跟你們一樣,非常的厭惡華工,他們就是一幫搶走我們工作的蛆蟲!我無比厭惡!但是在這裡,在這法庭之上,我們必須捍衛法律的公正和莊嚴!現在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我們,眼前的這個華工他也許失手殺了人,可他是為了保護別人,而死掉的那個人,很可能是個罪犯!我們應該判處這個華工無罪!”
“噓噓!”
“無罪!無罪!”
有人發出噓聲,有人喊無罪,但很快的,噓聲盡去,此時的民眾情緒已經認定,這個華工應該是無罪的。
聲勢越來越大,這個效果……約翰遜雙手虛按,示意安靜,你還真別說,市政廣場上的民眾還真的就安靜了。
此時,尼利·約翰遜似乎已經掌控了整個加州民眾的情緒!
“公民們!今天的審判,最後的結果無論如何,我都想告訴大家一件事。那就是按照現有的法律,我們是無法阻止更多的華工來搶我們的飯碗的!這一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