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大姐李梅的悲命運(求訂閱!)(第2/2 頁)
。
三年前,17歲的李毅因為和人打架,並把人打傷了。
最後人找上門要他們賠錢,不賠錢的話就報公安。
李山魁夫婦沒辦法,只能賠錢。
但是家裡實在是沒錢,就在為難之際,大姐李梅挺身而出,以自己的婚姻當籌碼,為李毅換來一百塊錢的賠償金。
大姐夫姓楊,叫楊文光,是距離碾子山村八公里外的橘子窪村的人。
楊文光人很好,長的也不醜,還是個退伍軍人,但是卻有殘疾。
他是在部隊受的傷,具體怎麼傷的李毅並不清楚,他只知道大姐夫的一條胳膊不能用力,走路似乎也不是很利索。
也正因為如此,而是六七了也沒人願意嫁給他!
楊家人為了給楊文光娶媳婦兒,特意讓人放出風來,誰要是願意嫁入楊家,他們願意出100塊錢的彩禮錢。
在幾年前,100塊錢可真心不少。
但即便是如此,依舊沒有人願意嫁,直到李梅為了李毅,走投無路之下嫁到了楊家。
只是李梅嫁入楊家日子過得並不好,姐夫雖然人很好,但是家裡卻由不得他做主。
再加上大姐將所有的彩禮錢都給李毅賠了別人,所以公公婆婆對此很有意見,尤其是大姐的婆婆,那是一個十足的惡婆婆,大姐這幾年在他們家受了不少氣。
但最讓大姐無法忍受的是她的那個小姑子,仗著家裡的父母的疼愛,整天裡欺負大姐。
李毅記得,就在今年,大姐懷孕了,但即便是如此,楊家那些人還是一點都不體恤她。
趁著大姐夫去林場幹活兒不在家的機會,拼命的使喚大姐,以至於大姐在懷孕7個月的時候突然流產,不但孩子沒了,大人也沒救回來,一屍兩命。
等大姐夫得知噩耗從林場回來後,整個人直接崩潰了。
後來當他得知這一切都是他娘和他的妹妹逼出來的,內心又悔又恨又是愧疚,終於在初秋的一個早晨,大姐夫獨自一個人來到後山的水庫,一躍而下
前世父親身體在短短几年內突然就垮了,除了被他氣的外,大姐的死對他的打擊同樣巨大。
據母親講,父親離世的時候除了在罵他外,一直在呼喊大姐的名字。
可見父親臨死的時候也感覺對不起大姐!
前世李毅發達的時候,大姐已經沒了,想報答也沒機會。
這一世,他絕對不能讓悲劇重演!
但行惡的那些人畢竟是大姐夫的父母和妹妹,自己也不能不顧大姐夫的面子把人給弄死,況且眼下可是法治社會,也不能隨隨便便就把人給弄沒了。
所以李毅決定先將大姐和大姐夫弄到糖廠上班,遠離那幫惡人,其它的事情以後再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