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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這個案件的偵破有很多巧合的因素在裡面,你覺得以後的案件都會有那麼多巧合?&rdo;明哥把手收了回去,反問道。
我被他這麼一問,沒有吱聲,因為他說的確實是客觀情況。
明哥從口袋中掏出一根菸捲,點燃之後深吸一口,張口問道:
&ldo;你自己知道你在這次案件中犯了多少錯誤嗎?&rdo;
&ldo;錯誤?整個案件都沒有用到痕跡學,你說我犯什麼錯誤了?&rdo;我有些不服氣地問道。
明哥略帶失望地搖了搖頭,眼睛死死地盯著我說道:&ldo;你作為一名痕跡檢驗員,應該時刻想著在哪些地方會留有痕跡。當時根據謝文樂的交代,他拋屍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戴手套,而且是貼著護欄進行拋屍,護欄上極有可能留下他的指紋,針對護欄,你這個所謂的痕跡檢驗員處理了沒有?&rdo;
咯噔。聽到這兒,我心裡一寒,明哥說得沒錯,這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疏忽。
&ldo;我沒有處理,你當時為什麼不提醒我?現在來殺回馬槍!&rdo;我沒好氣地反駁道。
&ldo;雖然我是個法醫,但是我知道,這個護欄上處理不出來指紋。&rdo;明哥又冷不丁地冒出這麼一句。
&ldo;不可能,我們教科書上寫得明白得很,只要接觸就會留下指紋,而且高速公路上的護欄都刷有油漆,這種光滑的客體上是最容易留下指紋的,你懂不懂?&rdo;我坐在沙發上開始&ldo;教訓&rdo;起了明哥。
&ldo;對,你說得沒錯,那你給我說說,指紋比對的依據是什麼?&rdo;明哥沒有反駁,反而考起了我。
我就是再怎麼菜,這些基礎的東西也還是知道的,於是我從沙發上起身,繞著茶几走了一圈說道:&ldo;所謂指紋就是一些細小的紋線,那麼透過指紋是怎麼認定嫌疑人的呢?其實都是靠指紋上的一些細節特徵,如短棒、小點、分叉等,這些特徵都非常微小,一般人用眼睛無法辨別,專業的痕跡檢驗員要把指紋的照片放大數倍才能進行比對工作。一般找出十到十四個特徵點,基本上就可以用來認定人身。&rdo;
&ldo;嗯,你說得很具體,你自己也知道,我們認定指紋是找尋紋線上的一些細小的特徵點,但具體情況還需要具體對待。高速公路上的護欄常年不清洗,浮灰層最大的厚度能達到一到兩個毫米,人的手掌接觸到護欄時,其實最先粘連走的是護欄上的浮灰,此時嫌疑人的指紋縫隙已經被浮灰填滿,紋線已經被灰層覆蓋,還指望什麼能在護欄上留下可以識別的指紋?&rdo;明哥在一旁直愣愣地看著我,等著我的回答。
被他這麼一說,剛才還揚揚得意的我,立馬變成了蔫黃瓜。我稍微平復了一下心情,十分懊惱地對著他喊道:&ldo;你是不是覺得這樣玩我,你很開心?你什麼都知道,還來問我?&rdo;
&ldo;如果你是一名合格的痕跡檢驗員,今天啞口無言的應該是我這個法醫!&rdo;明哥說到&ldo;法醫&rdo;兩個字,狠狠地加重音調。
我耷拉著腦袋,無力地坐回到沙發上。
此時明哥夾著菸捲,走到我的面前,低頭看著我又說道:
&ldo;還有,你作為痕跡檢驗員,不能把目光只停在手印和足跡上,一些案件工具痕跡也有可能是破案的關鍵。拿這個案件來說,嫌疑人使用切割機分解屍體,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式,你作為痕跡檢驗員,還需要出具一份切割痕跡的檢驗報告,用來證明死者骨頭斷裂處的斷面痕跡是切割機所致。但是現在你能做好嗎?&rdo;
&ldo;我……&rdo;被他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