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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燁明頓了頓,似乎是故意用帶著點誇張的語氣,調侃似的說出了段子一般的感慨:「老王家要絕後了。」
單明明的眼睛裡,似乎出現了一股正在猛烈旋轉的颱風。
「啪嗒」。
那是她失手把外層略有一點酥脆,內裡則十分鬆軟的瑪德琳掉在地上的聲音。
第6章
琅儼/文
提問:當一個人年滿十八歲時,她或者他的母親就或可啟動法律程式,收回孩子的冠姓權——這到底是什麼說法?
單明明覺得,以她對於這個世界的瞭解之貧瘠,她實在是沒法用自己的邏輯把這個問題的答案拼湊出來。
但是這條資訊實在是太過「神奇」。以至於新奇的概念才不過剛剛在單明明這裡出現,就將她的注意力牢牢地吸引住了。
並且,它也狂野地激發起了單明明的好奇心。
即便單明明已經幫著弟弟,把東西端去給爸爸和王叔叔那裡了,她也一直都沒法讓自己不去想它。
她隱隱地感受到,她不能向弟弟提出這個問題。
因為,這似乎是一個在這個世界人人都知道的,已經普及了的法律常識。
是的。
劃重點:常識。
「叩叩。」
走在了前面的單燁明敲起了門。
「是我,燁明。」
姐弟倆進去送了小蛋糕和搭配它的奶油,很快就出來了。
但是在裡頭的時候話不說,頭也不抬,似乎對那兩位長輩間的話題絲毫不感興趣的單燁明……他居然是在關上了房門後,動作流暢地直接蹲了下來,聽牆角!
正打算去網上搜一搜「奪回冠姓權」這個片語的單明明見狀……只是稍猶豫了那麼幾秒的時間,就也跟著一起蹲了下來,還讓耳朵貼起了門。
姐弟倆就這麼四目相對著,偷聽起了他們的爸爸和那位王叔叔之間的對話。
「那個女人太狠心了。十八年啊!整整十八年!」
「洋洋念小學的時候,是我天天接送他上學的。這麼多年來,我還要每天早上六點半爬起來給她和洋洋做早飯。有幾天我起來得晚了,她還要說我。當著小孩的面說我!」
「洋洋的初□□課是我輔導的。洋洋的媽媽每次要去上網買戒尺,都是我給攔下來的!回回我都跟她說,親生的,別衝動。」
「洋洋像他媽媽,讀書讀不好,我就跟著他做了一遍高中三年的作業。洋洋哪題不懂,我就給他講哪題。」
——這是哭訴者王叔叔的話。
那可真叫一個聞者傷心聽者流淚。
他絮絮叨叨地說起了他在這十八年的時間裡,究竟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把這個孩子拉扯大的。
如此話語就連單明明一個女人聽起來,都覺得不容易。
然而房間裡居然響起了一個睿智的聲音。
那來自於單爸爸。
「奪回冠姓權這件事,光小孩的媽媽主張是達不成的。你對洋洋那麼好,他應該不會同意的。法官會徵求洋洋的意見的。」
單明明:「!」
是、是誰?
是誰在她爸爸的房間裡,而且聲音還和她爸爸那麼像?
單明明幾乎是下意識地用眼神詢問她弟弟: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怎料,剛剛還感到「與有傷焉」的單燁明此時竟是眼中精光一閃,彷彿被瞬間點醒了一樣,動作緩慢而沉重地點起了頭。
王叔叔的聲音再度傳來,那彷彿驚醒了單明明。
那說話聲彷彿帶著哭腔,與背景音樂《男人哭吧不是罪》竟是如此地相稱。
「我連我家到底有多少錢都不知道,錢全被那個女人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