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一個鍋裡吃飯(第1/2 頁)
儘管,管家命人拿出來的招牌上有價格,但誰知道當初這個牌子是不是藏了起來,一時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邊還都是不好得罪的人。
秦頡犯難了!
“都散了,散了!”秦頡吩咐手下將圍觀的人趕走,此事要回到太守府衙辦案了。
何家人根本就不怕,但劉星也不是好惹的,無論典韋是否有錯,他都要護著,這是原則。
太守大人要親自審案,很快,訊息就傳了出去。
簡短解說,秦頡升堂,兩方人各站在一邊,劉星則討了一個座位在旁聽審。
“典韋,肉鋪是否你打砸?”
“是俺乾的!”典韋根本不怕,也不說謊。
“何歡,你所售賣的豬肉是否十萬錢一頭?且已經張貼在醒目位置?”
“對!”何管家也是硬頂。
“典韋,你可曾看到他張貼的價格?”
“沒看到!俺不認字!”
“你不認字,總得打聽價格吧?!”
“俺前幾日讓人買過豬肉,過了幾天就漲價了?而且還漲的這麼多?!”
典韋說出了自己的道理!
“你命何人買肉?”
這又涉及到第三人了,於是又有劉星手下的軍士上前,卻說,之前買的價格真的就是高價買的,還說了典將軍吃東西可不管價格,好吃就行!
話說到這裡,對典韋可就不利了,管家何歡一臉得意!
得了,不用審了。
一定是典韋讓何家直接殺了10頭豬,然後再付錢,可價格太貴,典韋這麼多錢,何家說你一下子殺了這麼多的豬,你要不買,這些豬肉可就放壞了,因此而起的爭執。
至於說價格,不論人家賣得有多貴,你既然買了,就得掏錢,不掏錢,反而打傷了人家,砸了肉鋪,這可就沒有理了。
秦頡一歪腦袋,看向劉星,這個案子只能就這樣了,劉星嘆了一口氣,沒辦法,賠錢唄!
於是,秦頡宣判:
“責成典韋賠償何家肉鋪損失,按照何家的價格買走那十頭豬,賠償被打傷人員的醫藥費等!”
當然了,後繼的什麼營養費、誤工費,那個年代還沒有概念,只能打到肉鋪損失當中去。
按道理,還應該有賠禮道歉之類的,但礙於劉星的面子,秦頡並沒有加上這一條。
賠償金額一共是二十萬錢,這次的損失按照平常的價格,都可以買下兩百頭豬了!
這個虧可是不小啊!
劉星的心中不快,很是不快!
但他也知道,己方理虧,而且明顯秦頡也不想得罪了何家,且自己是一個外地官,畢竟人家秦頡與何家都在南陽,低頭不見抬頭見啊。
官司輸了,典韋耷拉著腦袋,劉星也不想傷了他的心,安慰道:
“厚德,以後吃東西前問好價!”
“是,大人,俺知道了!”
劉星命人賠了錢,今日耽擱了時間,只能明日再走了,同時叮囑典韋將那十頭豬也帶上,高價買來的,既然你典韋說好吃,那就帶回去給大家嚐嚐。
可是,當來到街上之後,劉星就聽到有人議論。
“哎呦,這不知道是誰啊,連何家都敢得罪,怎麼樣,被人訛了一個天價吧!”
“連何家的豬肉都敢買,也不是一般人啊,不差錢!”
這些話傳到了劉星和典韋的耳中,奶奶的,這是太丟人了呀!
典韋還想發作,卻被劉星按住,這個虧咱們就吃了吧。
回到客棧之後,劉星對典韋道:
“厚德,把那豬肉命人收拾一下,讓大家都嚐嚐。”
典韋黑著臉出去了,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