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英雄還是犯人?(第1/3 頁)
我吃了一驚,我就睡了一下而已,這外面怎麼就鬧翻天了?
小女警立功,上電視,我是不會反對的。
但我成了嫌疑犯,那我就要反對了。
我一指電視:“這是哪個生孩子沒屁眼的人幹出來的?我去找他算賬。”
紅姐聽我這麼一說,本來強行壓抑著的怒氣,一下子就有點藏不住了。
“你,你還怪起別人了?你知不知道你現在什麼身份?你知不知道,這種事,正按正常法律途徑,你就只能真的進去了。”
我雙手一攤:“我見義勇為也有錯了?”
“你知不知道,什麼狗屁的見義勇為,有的時候,見義勇為,和過失傷害,就是一線之隔。我把你安排到這裡,你也不安分。讓小廖看著你,你還是到處惹事兒。你......”
她其實是想罵粗口的。
但估計好幾年沒罵了,一下子想不起那些個詞來。
她氣喘得厲害,連胸都氣到微微顫動。
我看呆了一下,又若無其事地說道:“別激動。衣服都要崩開了。”
紅姐想不到我會這麼無恥。
小廖就更加不敢相信了,這要是紅姐招呼一下,他能上來揍我。
我趕緊安慰道:“別緊張。那個小女警,不是在場嗎?她只要實話實說,我肯定沒事啊。”
“如果她說的話有用,你覺得電視上還會出現這樣的新聞出來嗎?你腦子去哪了?是不是丟在家裡,一直沒帶出來?”
我頭一回見她這麼氣的,好像要爆炸似的。
但她說的,好像有點道理啊。
如果小女警,真的照實說,那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而是應該讓市民提供線索,找無名英雄,找見義勇為者才對。
我後背起了一陣涼意:那個小女警也靠不住了?
接著,小廖又將手機遞了給我。
本地的某論壇上,還放著幾張照片的主題貼子:無名英雄勇救女警。
照片上,是我撲在車頂,打碎玻璃的那個時刻。
還有一張,是我將人甩出車外的,以及逼停那臺越野車的。
從照樣的角度,應該是山莊那幾個保安乾的?
看不清我的臉,只看到我的英姿,這讓我頗為可惜。
貼子的下面,已經吵成了一片了。
我接著往下看。
小廖趁機去樓下倒了杯水上來給紅姐。
這個時間裡,我基本看完了。
發貼的人,估計是親眼看我行動的人。
看標題就知道是我的粉絲。
然後前面的回覆,都是“不敢相信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是見義勇為的英雄啊。”
“尋找英雄”
樓主每貼必回:本人親眼所見,假的死全家。
這把我給看樂了。
“嘿,你看看,這不是有現場目擊證人嘛,那你們這麼激動幹啥?”
但到了後面更多的回帖,風向就變了。
前面的百分之十,都是支援和相信的。
這人絕對是個英雄,大無畏,幫助警察好樣啥的。
但後面的,就變成了這麼一種論調:
他是不是見義勇為,還存在疑問。
有沒有這麼一種可能?
他是因為和兩名車內的人有過節?
你就是再見義勇為,也不是你把人打成重傷的理由吧?
就算那二人有過錯,套牌,逃跑啥的,那也不是你一個所謂的“英雄”能定義的吧?
如果都由這樣的人定義,那要警察和法律幹什麼?
言辭犀利,引經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