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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果然說:「哇,有錢人。」
言謹實話實說:「也有普通人,比如我。」她父母都在當地國企工作,屬於小錢不缺,大錢沒有的那種家庭。
小青又問:「所以就這樣不做律師了?」
言謹說:「可能吧,我媽說就我這性格,根本不合適,我的名字就是我這個人的反義詞。」
「你叫什麼?」
「言謹,語言的言,謹慎的謹。」
小青又哈哈哈,還是帶著氣聲的笑,越聽越覺得有一種奇異的感染力,叫言謹也跟著開心起來。
小青卻忽然安靜,頓了頓才說:「……我可能也不做了。」
言謹沒太明白,跟她求證:「不做演員?」
小青說:「我現在也不算演員啊。」
「那去做什麼?」
「可能找個地方教小孩子跳舞吧,我從小學拉丁的。」
「為什麼?」言謹問,「也是因為做得不開心?」
隔了會兒,小青才答非所問:「你是學法律的。」這話不是第一次說,也不是問句。
言謹說:「是啊。」
小青看著她:「能問你個事嗎?」
「你說。」言謹點頭。
小青沒說話,俯身翻那隻大黑布包,從裡面拿出幾張釘在一起的 a4 紙。
「你這還真是萬能口袋,連這都隨身帶著啊?」言謹接過來,看到標題就笑了,那是兩份藝人經紀合同,看起來很舊,捲了邊。
「我跟我媽住一起,她……」小青試圖解釋,說一半又放棄了。
言謹不好多問,低頭看合同。
「你叫吳曉菁?」她這才知道小青的全名。
「對啊,」小青自嘲,換上海話念出那三個字,「吳曉菁,小時候被起外號叫狐狸精,肯定逃不掉的。」
言謹忽然想,所以她不喜歡自己的名字,讓別人叫她小青。再往下看身份證號碼,她們同年,都是二十歲。
第一份 2003 年簽的,為期兩年,已經到期。第二份 2005 年簽的,約定了獨家代理,為期十年。
言謹快速過了一遍條款,又翻到最後一頁看甲乙方簽章,指著一個簽名問:「這是你媽媽?」
小青點頭,輕輕笑了聲,說:「那誰沒瞎說,確實十五年。我第一次當群演拍戲才五歲,演個在街上摔倒的小孩,那哭的呀,是真的哭。我媽文化宮歌舞團倒閉下崗的,自己明星夢破了,做夢做到我頭上。一開始就是她自己給我找活兒,帶著我到處跳舞、走秀、做小群演。後來大了點,年紀尷尬,不好找了,就想簽個公司。第一份兩年的合同,交了三千培訓費,其實也就給介紹了幾次群演的機會。到期之後又聽他們忽悠,說我頭兩年還小,跟他們也不是全權代理的關係,公司不可能全力推我,所以才沒什麼成績。又說我自身條件好,而且已經有了些經驗,再交一萬就能升級全約,一般孩子要簽這約得三萬,還說一定能把我推出來,以後就是第二個誰誰誰……」
言謹不好作評,只是問:「現在合同期限還剩六年,你什麼想法?」
小青說:「過去四年裡,只要我們不去找公司,公司也不理我。我媽一年前去鬧過一次,他們總算給我安排了個角色,但也就是特約群演,在象山呆了一個禮拜,報酬五百。」
言謹聽著,又返回去看條款。第一份合同倒是約定了每年兩次三組平面拍攝,簽兩部以上影視劇,但後來簽的 10 年長約裡卻沒有了這樣明確的表述,只泛泛寫了「公司為藝人提供培訓、包裝、推廣」。兩相對照,多少沾著些玩文字遊戲的故意。
小青說下去:「那我只能自己在外面找工作,結果他們聽說了,反過來找我,說合同約定的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