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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那一刻,他幾乎興奮得想要把這個訊息向全世界宣告。
他心心念唸的女子,他期期艾艾的女子,那麼無情地離棄她,嫉妒、不甘、怨恨……統統堆積在他的心裡,他恨了。
夜緋姍沒有再回教室,而是與寧甜兒出校,去了學院附近的一家音樂吧。裡面有些不出名的歌手,他們通常翻唱明星的歌,當然也有人唱自己親自寫出來的歌,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的歌聲絕對是天籟之音,在此駐唱,只為尋找他們的“伯樂”。
所以,這個地方便成了夜緋姍她們兩個休閒的地方。
這個音樂吧名為輕吧,或許是因為輕音樂這個詞,寓意它是一個純粹的音樂世界。
輕吧裡面的服務十分周到,每個服務員的態度都極好,裡面是一片淺藍色的世界,給人輕鬆舒適的視覺感。
湛藍色的沙發,美味的飲料,賞心悅目的歌手,以及悅耳動聽的歌聲,夜緋姍十分喜歡這裡,好似她在塵世之中感到疲倦的靈魂在這裡可以得到慰藉似的。
在輕吧大概呆了一個小時,夜緋姍心裡的煩惱已經消失,接著她和寧甜兒離開了,在附近的飯店美美的吃了一頓飯後。
兩個人悠閒地在熱鬧的服裝街逛街時,突然冒出一個酷酷的男人,不由分說地將寧甜兒拽走了。
夜緋姍認識他,那是花絮小說網的著名編輯,負責寧甜兒的稿子,每一次她沒靈感,交不出稿子,都會被他譏諷,而寧甜兒則會氣呼呼,然後拼命地創造靈感,寫出一部完美的小說,在他面前炫耀一番。
寧甜兒整天抱怨那個男人對她的冷硬態度,什麼損人的話都倒在那個男人身,三天兩頭地抱怨他沒人情味,活像六親不認的包青天。
可是夜緋姍總覺得,她有點喜歡他,她喜歡他似乎更甚於以前那個人渣李明宇。
她每次這麼戲謔取笑甜兒時,甜兒總是紅著臉,死不承認,還大膽地揚言自己要是喜歡那個臭男人,就五雷轟頂!
一個人逛街沒有意思,夜緋姍便回了自己家,那時已經是四點了。她百無聊賴地開啟電腦,開啟了炫舞。
☆、第二十七章 沉淪
很抱歉,本章節因為堵車、修改等原因,暫時鎖定本章節,敬請各位親親諒解!飛過去看其它章節吧!
☆、第二十八章 鬥嘴
中秋節那天,冷朔今天沒有大清早地就去上班,而是賴在了夜緋姍的家,瞪著旁邊睡得正香的女人,“夜緋姍,你還不起床?”
真是頭懶豬,都日上三竿了,還不起床!
他自己也不想想,要不是他押著夜緋姍做了大半夜的劇烈運動,她能到現在還睡得這麼死嗎?
堂堂首席總裁冷朔怎麼可能顧忌到她,他的肚子已經餓了。
能不餓嗎?做了那麼久的運動。
“再不給我做吃的,我可就要吃你了。”冷朔在她的耳邊,陰險地威脅道。
夜緋姍靜默,她不是純情小蘿莉,自然知道他的吃是什麼意思。
沒辦法,她認命地起床,在他大喇喇的目光下,自然地穿上昨晚被他扔在床邊櫃子上的睡裙,然後沒投給他一個目光,便下床,穿上拖鞋,徑直走向了廚房。
雖然她的無視,讓冷朔感到不爽。但對於她的順從,他表示很爽。
從來都沒有賴床習慣的他,揭開被子,穿好昨晚的衣服,大步走到臥室,開啟電視,坐在柔軟的沙發上,怡然自得地看了起來,完全不當自己是外人。
他聽著廚房裡的舀水聲、切菜聲……心裡不知怎麼的,感覺到暖暖的,似乎有什麼東西在一點點地敲擊自己的心門。
冷朔沒有顧忌到他心裡的想法,目光雖然直直地落在電視螢幕上,心卻跟著夜緋姍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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