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人比人,氣死人(第1/3 頁)
《尋槍》的故事很簡單,警察馬山在妹妹的婚禮上喝多了,把自己的槍丟了,最終為了尋找到這把槍,而丟了姓名。
唐言昨天一天把陸釧的前九稿劇本都看了一遍,其實前面都沒有多少意義,典型的好萊塢模式的懸疑片。
從第五稿開始,才有了成片的意思。
一直到現在的第九稿,其實準備地來說,只能是半部懸疑片。
重點不再是懸疑片普遍的模式,雖然還是馬山尋槍的過程,不過那把槍壓根不重要了,誰偷了、怎麼偷的,也都不重要了。
劇本變成了信念崩潰和重新建立的過程,著重馬山這個人,而不是那把槍,不是怎麼找槍、破案。
跟原片已經很接近了,不過陸釧和江文還在為電影的風格是現實主義,還是超現實主義。
現實、超現實,區別就是字面意思。
新的一天爭論開始了,唐言也就安靜地聽著,得先知道他們到底在為什麼。
“主觀意識的鏡頭還是太頻繁了,不是件好事。”
江文別看是個大老粗,不過還挺白淨,穿著休閒裝,戴著個金絲眼鏡。
一手捧著劇本,一手那筆,不像是在和陸釧爭什麼,反而看起來像是在講道理。
不過,相比江文的斯文,陸釧就不一樣了,他梗著脖子反駁:
“這本身就是一個主觀、意識流的故事,我要表現馬山的主觀視角和感受,聲話結合展現馬山心裡的懷疑!”
即便陸釧已經有了點面紅耳赤的意思,江文還是一臉淡然,又重複了一遍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說主觀鏡頭不好,是太多了,過猶不及,太刻意了。”
唐言手上記下第一個雙方矛盾的地方,其實通俗來講,打個比方。
一個人中午沒吃飯,走在路上,身體突然定住看向一個地方,然後鏡頭順著他的目光,給了路邊上賣烤串的攤子一個特寫。
這不用說,就算沒有演出飢餓,大概能看出來他很餓。
把烤串攤子換成穿著超短裙的女孩子,也能猜出這個人好色。
你走著走著,突然直愣愣地盯著人家大腿看,不是好色是什麼。
這也是電影很常見的手法,陸釧這第九稿劇本大量用了類似的鏡頭。
當然,相比舉例子的那種簡單粗暴的方法,陸釧的方式還是要高階一點。
但是,不管你再怎麼高階的表達,都是引導觀眾的,用多了肯定不好。
除非你表達的讓觀眾看不懂,我走在路上不看女人了,看一老大爺,總看不出這個人好不好色吧。
可是,這樣又沒有了意義。
成片裡主觀鏡頭太多了,然後配上各種詭異的場面和音樂。
江文的意思也是用的多了,不過陸釧有點反應過激了。
一整個上午下來,差不多就是這樣,江文從頭到尾都在講道理,教陸釧怎麼處理更好,是陸釧太敏感了。
就像江文只是摸了下陸釧的手,他以為江文要襲胸,甚至更進一步。
神經有點緊張了,估計是這兩個月爭論不休造成的。
還有一個更關鍵的點,就是雙方想講的故事也不一樣。
如果唐言總結的沒錯的話,江文是想做一個類似《秋菊打官司》的東西,一個人很‘軸’地去找槍,去找自己丟失的東西。
而陸釧想表達說的是一個生活底層的人,在社會和體制的壓力下,連做人的資格都沒有了,他必須要付出生命去證明自己。
這有點和原著小說搭上了,原著有很多深刻的社會問題,包括基層機關的各種問題,貪汙、墮落之類的。
馬上就到飯點了,依然是沒有個頭緒。
一看這情形,王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