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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後就想出個先斬後奏的主意,大前年在隔壁生產隊用六塊錢現金和三十斤包穀當彩禮給方光輝定下了陳小翠。
而張金桂定陳小翠的原因只有一個,她家要的彩禮錢是最少的,小翠也是生產隊裡出名的勤快人,這樣便宜又實惠的兒媳婦哪裡去找,張金桂毫不猶豫的給她和遠在北方部隊的方光輝定了親事。
前年方光輝回來探親,才得知爹孃給自己定了一門親事,自己的那個小媳婦才十六歲,比自己整整小了八歲。
方光輝對爹孃說自己探親回部隊後會去執行一項危險的任務,不想耽誤了小翠,想讓爹孃幫著退婚。
哪裡曉得張金桂突然良心發現,覺得虧待了二兒子,竟然馬上張羅著把小翠娶進了門,說要給兒子留個後,至於兩人到底圓沒圓房,家馨也不清楚,原著中是沒有的。
要讓家馨來說的話,家馨覺得這小翠就是太老實了才吃虧。方光輝也算是負責任的男人,去部隊前交待父母,每個月寄的三十塊錢裡,有十塊給父母養老,二十塊給小翠安排。方光輝對父母的德行估計心裡也有數,所以每個月的匯款單寫的都是「陳小翠」收。
可陳小翠對婆婆言聽計從,從來沒拿到匯款單,也沒拿到每月那二十塊錢,在方家每天從早忙到晚,地裡的家裡的活都要做,總之就是吃的最少做的做多,還經常要被張金桂罵是「幾斤包穀買來的媳婦」,「不下蛋的母雞」。
大前天就因為實在餓得渾身無力,偷偷在回家吃了個生紅薯,被小媳婦張小雲看見了,嚷嚷出來後,小翠就被張金桂臭罵一頓,還用棍子打得小翠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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