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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非高峰會:這不是最後的鬥爭】………
——根本矛盾不調和,歐非高峰會上的爭執就只能是又一輪漫長鬥爭的開始。
自2000年6月30日,非洲48個國家簽署《科托努協定》的第一天起,非洲各國就摩拳擦掌等待著2007年12月31日這一天,根據非洲各國和歐盟歷次協商的結果,這一天本應是歐盟向非洲簽約國全面開放關稅、產品准入和服務等壁壘的最後期限。
但自去年以來,這一天的意義悄然變化:自德國女總理默克爾推動歐洲-非洲高峰會誕生以來,歐盟一直不遺餘力推進所謂“平等夥伴關係”,按照這種“平等”的原則,歐盟各國不應單方面給非洲各國提供優惠稅率、勞務市場開放等便利,非洲各國也應給予相應的回報,為讓這一原則得到切實落實,它們希望以“經濟夥伴協定”(APE)李代桃僵,取代“不合時宜”的舊優惠協議。
歐盟顯然對此志在必得,它們不僅在12月8日裡斯本第二次歐非高峰會開幕前,專門召開發展部長會議協商和統一立場,而且為APE劃定了最後期限——同樣是2007年12月31日,一些歐盟人士認為,若到期不簽字,2008年1月1日起,歐盟各國就應自動中止此前給予非洲各國的一切優惠政策。
然而歐盟的意圖卻遭到非洲各國強烈抵制。塞內加爾總統瓦德(AbdoulayeWade)就尖銳表示,所謂“平等夥伴”意味著“重回那種非洲對歐洲補貼產品不設防,自己卻一無所獲”的局面,因此他表示,不僅自己堅決不會在APE上簽字,也將“竭盡全力”說服其它非洲國家效仿。而在此前後,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ECOWAS)、中非經濟與財經共同體(CEMAC)等已紛紛表示,APE的簽署應經過更長時間的相互協商,而不應由任何一方單方面劃定所謂最後期限。
和某些中國分析家“歐非高峰會的創立意在分非洲市場一杯羹”的斷語相反,高峰會也好,APE也罷,目的主要不在於“得”,而在於“棄”,在急於甩脫歷史沿襲下來的非洲經濟包袱,希望擺脫目前廣種薄收、尾大不掉的麻煩,因為歐盟已不是世界的中心,承擔不起“扶植非洲經濟與金融”這樣的奢侈品消費,但他們又不願與非洲完全脫鉤,正如歐盟經濟學家比拉爾(SanBilal)所言,歐盟與非洲的戰略伙伴關係,是“歐盟全球戰略格局的鎖鑰所在”,也是歐盟扮演世界性角色不可或缺的一環。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匆匆推出APE,並迫不及待地強買強賣,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為達到推銷目的,歐盟可謂絞盡腦汁: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高度評價APE,稱此舉將“令簽約的非洲國家得以分享全球化紅利”;歐盟還採用分而治之的策略,不但分別和非洲各國接觸,動員它們個別簽字,還表示即使超過限期,也歡迎各國單獨簽約。
但這些招數顯然都不好使:喀麥隆總統比亞(PaulBiya)剛放話表示願意考慮單獨簽約,就遭到CEMAC夥伴、甚至本國《杜阿拉信使報》“叛徒”的抨擊,而曼德爾森本人甚至未被邀請參加此次峰會。
非洲國家指出,2000年科托努協定中許多對非優惠,歐盟各國一直推諉搪塞,遲遲不落實,如“非洲簽約國在歐盟國家勞工享受與歐盟公民平等待遇”,至今只有西班牙一國給予過某些實質性推動,且“完全出於誤會”,而對科托努協定形同虛設的最後期限,碰上對歐盟自身更有利的APE就突然變得靈敏無比,這自然讓它們感到不公平。
歐盟各國希望在非洲少花錢、多得利,而非洲各國則希望得到歐盟更多的經濟、金融和稅務優惠,這一根本矛盾不調和,歐非高峰會上圍繞APE的歐洲-非洲爭執,就不會是如某些非洲輿論所稱“最後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