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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撣離職守,除名”的處理決定是錯誤的,可以平反。讓我趕緊回去辦理此事。
這真是個天大的好事啊!只要能夠辦成,我就是北京的城市戶口,我就有了國家正式教師的工作了。無疑,給我的身價又增加了太多的砝碼,因而創造了我與小萃之間的姻緣成功的有利條件。要知道,能夠去北京大城市是多少河套女子的夢想啊,她的家裡人一定會同意這門婚事的。
當我回到北京,我就順便去了中國少年出版社,將我的四本日記本長篇小說〈靈魂塑造者〉的初稿,親自送給了一位編輯。
教育局負責同志按照規定說:“你這事可以平反,但必須有當時的處理決定原件,”
我說:“1961年到現在,有19年了,那原件我手裡根本就不存在了。有當時的校長證明,行吧?”
“不行,這是規定。我在教育局檔案裡也沒有找到那份處理決定,估計是將它連同你的檔案一起轉到你們公社的派出所了。”
我又去公社派出所,他們說已經將你的檔案轉到河套那裡的臨河市公安局了。
正好,我在文學創作班上結交了一位朋友,他的老婆就是公安局管檔案的,他非常同情我的遭遇,對這個關係我前途命運的大事非常支援,並說服了她老婆將我的檔案給我拿出來了,因為正好下班了,她就讓我回家去看有沒有那份處理決定,明天再給她送去。
我回家一看,根本就沒有那份處理決定,只有我填寫的教育局的履歷表。我大失所望。但是,我立刻想到了可以自己打一份處理決定,放在裡面。要知道,這可是關係到我的前途命運的大事啊,為了楊小萃,我決定冒一回險。
我考慮了一下:教育局調我的檔案是直接向公安局發函,由公安局直接給教育局寄過去,絕對不會認為我在檔案裡做了手腳,可算是萬無一失。
我找到了一個單位的打字員,我花了500元——我所有的積蓄,走後門弄了個假處理決定。
那個打字員說:“這個紅標頭檔案跟真的一樣,基本沒有問題,就是沒有教育局的公章,成不成可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我說:“他們絕對不會想到是我從中做了手腳,只是以為,是他們當初忽略了,忘記了蓋公章。”
就是玩了這麼一個膽子,結果露了餡兒,暴露了,不是沒有蓋公章的問題,是紙張很新,因為事隔19年,那處理決定的紙應當發黃了。而我用的紙是白色的。教育局退回了我的檔案,並且附了一封信。公安局立刻追查這件事。最後,我只得承認了這個錯誤,被拘留關押了一個月,才放出來。
然而,就是這麼個汙點,我的那篇小說就沒有在文化局內部的結集裡發表,給我很大的打擊。當時我認為我的作家夢是徹底破滅了。
又過了三個月,公社武裝部的趙部長見到我,說:“李木子,我看見公社裡有你一封信,是中國少年出版社的,那麼厚的一沓子。”
我的腦袋‘嗡‘的一下,第一反映這是:那肯定是退稿信,發表出版不了的原因,肯定與我這次被拘留有關。我實在是太灰心失望了。我覺得天旋地轉,腳像踩了棉花。
我當時真的覺得我的文學生涯和我的作家夢結束了。我沒有去拿那個退稿,我當時真的跟上了鬼,我甚至想到,如果我當不了作家,我跟楊小萃就沒法結合,我根本不配她,也沒有辦法實現她的願望;我不能耽誤她的前途和幸福。
我決定放棄了。我完全不相信她說的那28字真言了。別了,我的追求,我的愛人,我還是找一個一般女子過個平淡的日子吧。
十四。可賀!無心插柳柳成蔭(1)
我辭去了躍進修配廠的工作。我不願意掙那有數的25元錢。雖然就是這麼個破工作,使得有人給我介紹了倆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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