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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這麼想過,但總是欲罷不能,一想起蓮子那令人驚悸的威脅便渾身顫慄,我意識到已經沒有退路,因而不得不開動大腦裡的每一個細胞,思索著如何下手乃至如何在其後成功地逃脫。
當然,我知道僅憑苦思冥想是不夠的,還必須掌握前車之鑑,不能愚蠢地重蹈那些已經被槍斃或者正要被槍斃的人的覆轍,為這個我去找了表姐夫,在他疑惑的注視下,刨根問底兒地一件件瞭解他那位公安局的朋友所說的至今還&ldo;掛著&rdo;的案子。
儘管有些困惑,可表姐夫還是儘自己所知回答了我。從他那兒我頗受啟發,終於知道該怎麼幹了。其實說起來,除了那樁不知道是什麼人順著雨水管一直爬到17層,而後從窗子入室殺了那個女人的兇案,其他的並沒什麼玄奧,都顯得很簡單。
那些案子當中,犯罪嫌疑人的範圍其實很小,要麼是丈夫或者妻子,要麼是情人或者情敵,可就是破不了。尤其那樁發生在小紅門的一間租賃房屋的煤氣中毒案,裡邊只有一個可疑物件,那是一個雜貨鋪的夥計,被懷疑偷了錢後怕被發現而在爐子的煙道作手腳,燻死了自己老闆一家4口。雖然警察抓了他並把他投進大牢關了11個月,可最終還是因證據不足無奈地把他放了。
據此,我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沒必要挖空心思製造你怎麼怎麼不在現場的證據,即使白花花的鐵皮煙筒上清晰地印著你的指紋也不要緊,只要別被警察&ldo;坦白從寬,抗拒從嚴&rdo;的鬼話所誘惑,扛得住三天三夜不讓你睡覺的審訊,一口咬定你只是應老闆的要求幫他安煙筒,絕沒有卡死爐子上的風門開關,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你。
也就是說──你如果能製造一場真實的&ldo;事故&rdo;,只要不留下無法辯解的鐵證,或者確保當時沒有第三者或者說是&ldo;目擊證人&rdo;,即便你殺了人後不走,紋絲不動地站在現場給警察打電話報警,無論是警察還是法官,誰也拿你沒轍。
這一點在網上也得到了證實。那一陣子我一天到晚趴在網上,一熬就是通宵,沒事兒便會輸入&ldo;謀殺&rdo;之類的字眼兒,而後玩兒命搜。我認為ter給了我不少幫助,使我獲得很多寶貴的資料。
利用一個&ldo;ps-19&rdo;的駭客軟體繞過防火牆,我訪問了一家專門接待對犯罪有興趣的人的美國網站,調閱著自二十世紀以來,全世界範圍內一起起懸而未決的謀殺案的檔案。那段時間我的英語水平提高很快,簡直是突飛猛進,到後來,不用翻字典,就看懂了那起上一個世紀七十年代初,發生在位於北愛爾蘭南部城市阿馬的&ldo;亞瑟&iddot;w&iddot;霍布芬金&rdo;案件。
亞瑟&iddot;w&iddot;霍布芬金是個花匠,這位先生把妻子投進內伊湖深深的湖水中。儘管調查人員從鄰居那裡瞭解到他與太太多有齟齬,且和一個曾僱他修剪草坪的寡婦關係曖昧,始終不相信他&ldo;失足落水&rdo;的說法兒,但卻對他毫無辦法。
當時船上只有他與被害者,沒有證人證據,他堅持說他妻子是在釣魚時不慎掉下去的,而那一刻他正在船艙裡更換一隻保險絲。到現在,除了三十年的時光如同一把利劍削去了他的滿頭黑髮,把一個長著性感下巴的小夥子變成一臉贅肉完全禿頂的老頭兒,這一位沒有任何煩惱,自由自在地跟那個漂亮的老太太住在一座鮮花盛開的莊園裡。
終於有一天,正當蓮子因為忍受不了我正在不斷消瘦下去而下決心傾囊以注,打算為我和她購買一套陽光燦爛的大三居的一刻,我安排好了一切。
是的,沒錯兒,我準備臨摹那位&ldo;亞瑟&iddot;w&iddot;霍布芬金&rdo;先生。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