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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開始使用的。
我走進caniik附近的一家漢堡包店,拿出傳真又看了一遍。
因為納蒂姆翻譯過一次,又沒有什麼太生僻的單詞,所以大概內容都能看懂。要想了解屋部公司的非法行為,只要一看合同開頭的&ldo;電視5臺與屋部公司之間簽訂關於出售《快樂大本營‐‐行動指令》節目版權的基本合同&rdo;這一句話就足夠了。節目製作版權屬於電視臺和屋部公司所共有,如今屋部公司與買方單獨簽訂合同,無論怎樣掩飾,結果只能是欲蓋彌彰。
我不瞭解行情,不知道以每兩個單元5000美金的價格買賣節目版權是貴還是便宜,但是對於製作公司,這點收入並不是十分可觀。買賣從去年11月開始,到現在就算完成了4個單元,製作公司的進帳也才1萬美金,即100萬日元多一點。除去節目便覽等製作費用,雖然大部分屬於純利潤,也只相當於主力笑星1個月所帶來的利潤,實在微不足道。
我想起荷馬酒吧老闆曾經說過,立川在揭發材料中估計除《快樂大本營‐‐行動指令》以外,屋部公司可能還在進行其他非法出售節目版權的交易。立川的估計並非無稽之談,一份出售節目版權的合同所涉金額不過滄海一粟,但是如果積少成多,即使不成千上萬,卻都是不勞之獲,總會有一定的純利潤。一旦做成,便可轉手賣給其他國家。惟一難以理解的是他們怎麼會為了微不足道的1萬美金而不顧公司死活,鋌而走險呢?我只能猜想他們可能還在傾銷其他節目的版權。
我抱頭靠在條椅式的沙發上。坐在旁邊學習的大概是從韓國來的女留學生,她直愣愣地瞪著我,令我感到一陣不愉快的震顫,於是我低下頭。她好像只是為了瞪著我,而沒有渾身上下地打量我。現在的孩子膽子不小,我在異國他鄉從不敢正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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