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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章 終局槍聲(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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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來說,偵探的作用應當是把複雜的案情簡單化。簡單到就算是山村操這樣的警察也能聽得明白。

但很多時候,事情其實恰恰相反。

他們會把案情攪的更加複雜,攪的人云裡霧裡,只能被迫跟著他的節奏,直到謎底最終揭曉時,才恍然大悟,道一聲原來如此。

絕大多數的偵探都熱衷於探尋犯罪分子的心路歷程。他們格外喜歡把自己代入到犯罪分子的視角,以此來追根溯源他們的作案手法作案流程。

至於說像指紋這種決定性證據,往往會被他們當做最終的殺手鐧。

他們通常會先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說的分毫不差,在犯罪分子心理防線基本被攻穿,卻又心存僥倖、垂死掙扎、歇斯底里之際,再把這樣的證據掏出來一錘定音。

講究一個溫水煮青蛙,慢慢折磨犯罪分子。

這樣做其實也沒什麼問題,就是麻煩、費事、效率低下、浪費時間。

偵探的這種破案手法,其實是上個世紀乃至上上個世紀,科技水平不發達,甚至說人均胎教級別時的無奈之舉。

那時候能搜查到的證據太少,只能被迫去揣摩兇手的心思,猜測他可能的犯罪手法和傾向。

但今時不同往日,現在還依舊抱著老一套來破案的偵探,多少有點開歷史倒車的嫌疑。

不過也能理解。

因為絕大多數的偵探都是人為虛構出來的。

並不是他們想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而是創作者需要筆下的角色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

如果故事的開頭出現了一把槍,那在故事結束之前,這把槍一定會想。

只要設計好的東西一定會被用到。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放到偵探小說中就是,創作者精心設計了一套精妙且複雜的犯罪手法,或者說一個絕妙的詭計。

那他就一定會讓筆下的角色把這套手法或者詭計給完整的揭示出來。不然豈不是白設計了。

陸仁對此表示理解,但要說這種推理派的破案手法和效率有沒有關係,那多半是不沾邊的,就算有也是負相關。

至少他本人做不到能在短時間內摸清作案手法,等到側寫滿級還差不多。

好在現在也不需要那麼麻煩,抓住嫌疑人的一個破綻窮追猛打即可。

妃英理的房間是毫無疑問的犯罪現場。國分秋穗肯定是死在這。

既然如此,那假定國分建彥就是兇手本人。那他作案的可能性就是兩種。

一、早有預謀。他接到妃英理電話的那一刻,就已經在心中構思好了整個殺人計劃。他前往妃英理的房間,不是為了把人接走,就是奔著殺人去的。

二、臨時起意。他當初去妃英理房間時,是打算把人接走的。只是在房間內兩人又發生了一些衝突。這次國分建彥沒能控制好情緒,怒而殺人。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國分建彥應該會事先留意,戴手套不留下指紋什麼的。

當然就算他戴了手套,房間內也可以會有他脫落的頭髮。畢竟殺人可是力氣活。

就算是女性,那也有百十來斤的重量。有些人抗一袋五十斤的米麵都累夠嗆,更別說挪動上百斤的重物。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那就更簡單了。

陸仁轉頭對橫溝道:“先讓技術科的人重點看下門鈴、內外門把手上有沒有國分建彥的指紋。”

橫溝招手讓手下先去查,隨後又道出了難處:“門鈴門把手被那麼多人摸過,上面肯定有大量指紋,能不能分辨出國分建彥的指紋恐怕很難說。”

“嗯。”陸仁對此表示理解,警方的技術成員肯定有技術,但具體有多少,那就不好說了。

會做和做好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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