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頁(第1/3 頁)
只希望在跟他之前,她能真正的接受關係的蛻變,或許一會兒會疼,但至少精神上不痛苦,如果能試著享受,他才會認為自己是個合格的床-伴。
但畢竟經-驗甚少,她臉上早就潮紅一片,反覆地扭著身子,靦腆地想去抓住旁邊的薄被,以遮住赤著的上身。
但陳牧使壞,明白到她要做什麼後,伸手把被子抓到手裡,扔到了一旁的椅子上。
她慌裡慌張,耳根發燙:&ldo;給……我……&rdo;
她抬起眼看他,卻落進了他的圈套,他笑著對上她的話:&ldo;現在就給。&rdo;
他再次伏在她身上,吻住她的唇,找到她的舌輕輕咬住,然後又倒在她的頸窩裡,輾轉舔舐,大掌揉著胸前的丰韻,一寸寸黏合她的肌膚,恨不得把她揉進身體裡。
方琛像是觸了電,身上每一個毛孔都被麻得大開著,她低聲哼著,緊緊地扯著床單,很怕一個不留意,就狂喊出聲,那一定丟死人了。
她的腿軟得直顫,別過頭不著邊際地望著不遠處,目光不經意地觸到一個名字,陳牧的書桌上擺放著兩張警服照,一張是他的,一張是他父親的。
父親照片的右上角寫著幾五個小字:陳勝勇留念。
陳勝勇這三個字像忽然響起的啞炮,把周身的旖旎一掃而去,方琛腦袋嗡的一聲炸開,忽然想起了某個熟悉的人。
☆、第37章 糾葛
十歲生日那天,爸爸盜竊文物被抓,押回警局的途中,搶了警車想逃,結果撞上了一輛逆行的卡車,和負責押送的警察雙雙殞命。
媽媽帶她趕過去的時候,那位警察已經被人抬走,爸爸則剛被人從車底拉出,雖然媽媽把她掩在懷裡不讓看,但她還是偷偷看到了那慘烈的一幕。
爸爸的胳膊和左腿斷了,肢體嚴重變形,右眼壓壞了,眼球血淋淋地掛在外面,任由人摒擋著殘缺的身子,再沒了平日帥氣威風的影子。
回家後她就病倒了,燒了整整一個月,上吐下瀉地吃不了飯,而剛好了一點,又因為父親的死因,理所當然地和媽媽一起成了鄰居議論的物件。
她越來越不愛講話,性格顯現出了自閉的徵兆,媽媽擔心她的情況惡化,賣掉了瑨州老家的房子,舉家移了民。
剛出國那會兒,她抑制不住地思想爸爸,不管父母的關係如何,爸爸從來沒有大聲對她說過哪怕一句話,每到探望日,就帶著她吃喝玩樂。
在他的世界裡,唯一的女兒是他的公主,也是他的掌上明珠。
而少時的她,也不過如許多同齡人一樣,為有個英雄般的爸爸而驕傲。
為了緩和這總錐心般的思念,她曾偷偷背著媽媽翻閱過很多國內的報紙雜誌,將關於爸爸的剪報疊放在一起,偷偷壓在書包的最底層。
陳勝勇那時就像一個影子,總是跟爸爸的名字綁在一起,後面她看到過一篇完整的警方採訪,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據警方對外發布的通告顯示,爸爸搶了警車,也搶了槍,而那天之所以玩命逃亡,是因給十歲的女兒過生日,因為他知道一旦進去,便永遠沒有出來的可能了。
看完那篇報導時,十二歲的方琛哭成了淚人,那時她尚不知殺害警察是多大的罪,只是遺憾因為那份未完成的約定。
因為媽媽的高壓,簡報燒了一次又一次,她對爸爸的記憶日漸模糊,對那個警察自然更甚,但她絕想不到,那個人竟然就是陳牧的父親。
那次在吳忠軍家,她聽到了陳牧提到父親的樣子,還以為只是一個警察對罪犯的正常憤慨態度,何況此前,她並不知道那個警察的妻子也跟著死了。
如潮般的淚水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