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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鬱城沉默了一瞬,從口袋裡掏出一支菸,夾在指尖,他淡淡道:“要不要考慮一下,跟我住在一起。”
林珩一口飯差點嗆進了氣管。
他他他……他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說之前讓自己搬進來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那麼現在兇手都已經伏法,還這麼鄭重其事的邀請自己同居……難道?
林珩還沒來得及深想,就聽南鬱城慢吞吞的解釋:“你會做飯,而且喜歡做飯。我正好不會。咱們住在一起很合適。”
這算是什麼理由?!
向來脾氣溫和的林珩也幾乎快要暴走。這種話跟招聘鐘點工或者保姆有什麼差別嗎?
難道他這個人的唯一價值就體現在做飯上面?
他想了想要怎麼據理力爭,要如何反駁自己的價值,自己除了會做飯還會做很多其他的事情。比如打掃家務,維修電視機(當然這個家裡並沒有電視機),除此之外他還會點其他的生活小技能……
想到這裡,他忽然一頓。
似乎自己所有的想法,都是為了證明自己住在這裡可以提供更多的好處,而不單單只是做飯這一項優點。
從南鬱城提出這個要求開始,他的潛意識裡就根本沒有想過拒絕他。
“……好。”
遲疑了片刻,林珩點點頭。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麼,姑且走一步算一步吧。
不過……他道:“但是你這裡只有一張床,咱們兩個沒法睡吧?我看這房子裡空間還很大,再擺一張也是綽綽有餘。”
“嗯,我明天就讓人送來。今天先湊合吧。”南鬱城道。
“還有,如果以後要經常自己做飯,至少得買一張餐桌。”林珩一條條的列出來:“還有電視機也應該裝一個,這些我可以自己來,你不用操心,不過你自己一個人在這屋子裡住了這麼久你居然也不會覺得悶嗎?要是我的話我早就……”
“閉嘴,吃飯。”南鬱城終於忍無可忍,暴躁道。
“哦。”林珩不敢再吭聲,老老實實的低下頭扒飯。
就這樣,性格迥異的兩人順理成章的住在了一起。後來林珩向顧崎遠彙報這個情況的時候,顧崎遠一聲不吭,沉默了好一陣,才聽到電話那頭傳來巨大的摔門聲。林珩訕訕的掛了電話,從那之後,兩人幾乎一個多月沒有交流。
而自以為生活又恢復了正常步調的林珩,在每天持續找工作+餵飽南鬱城的單調生活中,也漸漸回到了最初狀態。
然而他所沒有料到的是,那些他以為與自己再也沒有關聯的事情,恰恰才剛剛開始靠近。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個案子到這裡就算是暫告一個段落了,之後會放一個南南和珩珩同居的小番外,然後開始第二個案子。
這個故事我預計會寫35萬左右,總共大概會有七個案子在裡面,每個案子結束後,會寫一篇番外。
第一個案子的結尾可能看起來有些倉促,我考慮過是否要修改,最後決定保持原樣,因為這個案子只是一個“開始”,親們可以把它當做一個比較長的前言或是楔子,後面的才是主要劇情。
在這個案子裡面我埋下了很多伏筆,有一些是關係到整個故事最終極的秘密,所以不能輕易解開,會在後面的劇情裡面慢慢有所交代,請各位不要著急。
我是第一次寫這種型別的小說,構思起來非常費勁,腦子比較笨有時候也想不出非常精妙的局,所以也希望各位讀者大人們多多包含,細節的地方就不要太和我計較啦。
☆、番外
林珩是在搬過來一個星期後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