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你很眼熟(第1/2 頁)
次日,時清一大早就起來了。
今天是和黎如雪開庭的日子,之前起訴了黎如雪,但黎如雪還是不肯將她母親的嫁妝拿出來,所以她讓律師走了法律程式,反正到時候丟臉的又不是她。
或許,黎如雪她們是認為她沒有證據證明那些嫁妝是她母親的,所以才那麼有恃無恐。
但她母親當初給趙律師的東西里,其中就包括這些嫁妝的所有明細以及授權人。
她早就把這些東西交給律師,但黎如雪似乎還是不相信,所以她只能法庭上見了。
時清不需要出席,她的代理律師出席就可以了,而且他相信季氏財團的人。
時清直接去了公司,讓人擬了合同等楊黛蘭過來籤。
在南辰辦公室,時清讓她去買之前所有有關楊黛蘭的歌曲版權。
她之前的版權都在上一任經紀公司那裡,由於當年她先簽的公司,後來才自己成立工作室,版權一直沒有拿回來。
“全部賣斷?”南辰問她。
時清點點頭,“賣斷,她日後簽到我們公司,這是屬於她的。”
也相當於送楊黛蘭的禮物吧。
“好。”南辰應下。
中午的時候,代理律師打電話給她,告贏了,黎如雪三天之內會把東西全部還回來。
時清道了謝,她掛了電話,她給南景打了電話,交代了三天之內黎如雪還回來的東西幫她清點,那些店鋪便歸到公司名下。
掛了電話。剛好楊黛蘭過來了,時清把合同拿給她看。
楊黛蘭翻著合同,不可置信的看著時清,“清清,這合同?”
“蘭姨,合同是我讓人這樣寫的,這樣您也不會有太大壓力,對您身體也好。”時清笑著解釋。
“其實,分成公司可以抽得高一些的,我也不介意。”楊黛蘭猶豫道。
“沒事,蘭姨,我公司也不缺錢,百分之三十也挺好的,我幫你完成夢想的,不是讓您成為賺錢工具的。”
這個合同,經過時清考慮的,楊黛蘭的身體狀況,她最清楚不過,若是簽了對藝人有要求的合同,加上她的為人,楊黛蘭一定會拼命工作,合同有效期,都是三年。
這個合同對雙方都好的,對她相對於自由的,所以楊黛蘭也不會那麼拼。
楊黛蘭最後還是把合同簽了。
“蘭姨,《皇后》的這部劇,下個月中旬就會上映,您這段時間好好休息,到時候電視劇上映播出,我們在宣佈復出。”
“好的,謝謝你清清。”楊黛蘭溫柔一笑。
“蘭姨,應該的,要不是您當初和徐老師,我也不會那麼多樂器。”時清笑道。
楊黛蘭實話實說,“你也很有天賦的。”
她的天賦…
在母親還沒離開,她還沒被送出國前,她的興趣愛好就是唱歌,學習樂器,長大的夢想就是當一個音樂家,母親都很鼓勵她,依稀記得每次在林若面前彈琴,林若總是毫不吝嗇的誇讚她。
後來,被送出國,她就再也沒碰過樂器,更多的是求生。
直到長大了,遇上了徐傅夫婦,她才重新拿起樂器。
那時她不再有夢想,滿腦子都是謀生,徐傅夫婦教她樂器,她很快就答應下來,學成後,她只是想圓小時候的夢。
便用s小姐這個名字,自己製作歌曲,在娛樂圈篩選了下唱功不錯的歌手,她就把製作的歌曲發給他唱,那個被她選中的人就是安栩。
她的那幾首歌,直接把安栩從18線歌手,抬到如今的一線。
她的歌在娛樂圈反響很好,所以也算是完成了小時候的夢。
楊黛蘭離開後,時清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她抽著煙,想著接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