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初入商海 第四十一章 博弈結果(第1/3 頁)
餘長道:“林總監說,海投資本成為資方的可能性很高。”
柴寧點點頭,表示知道了。
這裡需要先介紹一下此專案的運作模式,按專案的先後順序如下。
1、確認墊資方後,資方先與元城政府簽訂總體資金投入的合同以及租賃年限等相關事宜;
2、由縣委組織成立的委員會小組,確定產品數量、規格、型號、引數等;
3、縣委內部確認是否分包,分幾個包,哪個包對應哪家供應商來做;
4、按照政府採購法,實行公開招投標,確定中標候選人;
5、中標後,供應商和元城政府簽訂合同,併發貨安裝交付,驗收無問題後,透過代為支付的形式,資本方將資金匯給供應方,此時租賃合同正式生效;
6、根據租賃協議,元城政府每年需按時支付資本方利息本金,這裡的利息加本金包含了對應的租賃費用、運維費用、耗材費用等。
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內,產品的所有權屬於資本方,如果元城政府不能按時支付資本方本金利息,那麼理論上資本方有權收回產品,終止租賃協議。
之所以說是‘理論上收回產品’,是因為之前從未出現過,故意拖欠資本方錢而不付的情況,而元城政府也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畢竟這關係到元城的網路安全,辦公穩定以及社會秩序的安定。
海投能夠有希望成為資本方,超出了柴寧原先的設想,也打亂了她原本的計劃。
“問問她,如果分包,她的人可以出幾分力?”
餘長一陣無奈,敢情成為了兩人之間的傳話筒,不過他並未有何不滿,而是回道:“林總監,分包的希望應該很大吧?”
柴寧先前已經臨時改變了策略,也明白瞭如何將水攪渾,那就是讓趙副書記等人在常委會上提出分包,讓一二把手去爭鬥,鬥得越厲害,局勢越混亂,分包的可能性就越大。
雖然分包的方式有可能便宜了競爭對手,但相比整包,這種風險降低了許多,可控性也相對較強。
林靜瑤回道:“你可以不用喊我林總監,可以喊我姐姐哦!”
餘長稍覺林靜瑤的文字帶有一絲挑逗的韻味,一時間摸不清對方的意圖,也不方便在此話題上糾結。
“好的,林姐。”
“分包希望很大,但最終還是得看常委會的博弈。”
“常委會幾人可以出力?”想了想,餘長還是直接問道,再省得囉嗦。
“和柴寧一樣,你應該知道她有幾人吧!”
餘長抬頭看了一眼柴寧,道:“寧姐,林總監說常委可以出力的人數和你一樣。”
柴寧點了點頭,道:“知道了。”
週四的時候,陸師傅寄送的快遞到了,拆開包裝,柴寧看了一眼後十分滿意,當晚,並未帶上餘長,她獨自去找了趙副書記,當然還有另外兩位領導。
該做的都已經做了,接下來就看常委會了。
接下來的兩天,餘長再次拜訪了網安中心,和齊安泰混了兩天,齊安泰的技術功底比較紮實,和李光華的關係也不錯,屆時有可能會成為委員會成員。
週六,柴寧有事回了玉溪,而餘長去了鵝城礦業。
經過三週的縝密化施工,整體施工進度已經達到了百分之四十左右,按照此進度,如果不出現意外,應該在十月中旬會完成竣工交付工作。
週末,鵝城礦業好多部門僅留值班人員,行政部門的好多人都不在,餘長聯絡了魏翔,又和他喝了一頓酒。
轉眼,時間來到了週日,餘長髮資訊給柴寧,問道:“寧姐,你什麼時候下來?”
不知為何,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餘長對柴寧隱隱升起了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