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屠城三日(第2/2 頁)
達命令,並要求書記官詳細記錄下來,以便將來成為屠城後的行動準則:
1. 攻破城池後,不得隨意殺人放火。命令新歸附的軍隊將百姓從房屋中驅趕出來,然後交由西秦軍進行挑選。年輕的婦女被留下來,送入妓營供士兵們享樂。
2. 將其他人趕出城後,挖掘一個大坑。接下來,這些人要負責埋葬戰死的大宛軍人。最後,由新歸附的軍隊動手,無論老幼,一律不留活口,就在坑邊將他們宰殺後拋屍入坑。
三、王宮、官府等重要場所不得隨意破壞,糧倉庫房等關鍵物資需由主將親自指派專人看管,其餘人員一律不得擅自劫掠。違者嚴懲不貸!
四、嚴禁在驅趕百姓出房屋時藉機強姦婦女。這種行為不僅有悖人道,更會浪費寶貴的時間,還極易引發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我們必須嚴守軍紀,不得讓軍隊失控,否則如果有敵軍來襲很難組織起軍隊。
五、日後不再豎立屠城旗幟。這樣可以避免遇到像此次敵軍一樣堅決抵抗到底的情況。同時,應允許敵人選擇投降,給他們一絲生的希望。
劉胥部署完畢後,便騎馬出城,返回大營稍作休整。而此時的貴山城,已經陷入了一片混亂之中。士兵們開始有組織地進行搶劫和殺戮,新附軍在這場暴行當中下手最是狠辣。整個城市瀰漫著恐慌和絕望的氣氛,無辜百姓成為了這場戰爭的犧牲品。
三日之後,經過一番細緻地梳理,大軍對貴山城展開了又一輪清查,並留下一部分士兵負責鎮守此地,其餘人則踏上歸途返回安西城。在此之前,由內閣和軍機處派遣而來、負責組建新郡縣的眾多官吏們已經抵達目的地,他們陸陸續續地進駐各個城池,著手構建起嶄新的官僚體系。
那些投降的大宛貴族們舉家老小被一併帶回了安西城,因為劉胥深知絕不能將任何隱患留給當地官府處理。隨著大宛的滅亡,西秦的國土邊界與康居、大月氏等國家的接壤區域進一步擴大。康居方面在確認過西秦並未在大宛留下過多的駐軍之後,終於鬆了一口氣,隨即迅速派出使者前往爭取大宛遺留下來的絲綢份額。
另一邊,大夏和罽賓在獲得了大量來自大宛的兵器盔甲後,抵抗力大幅提升;然而此時此刻,大月氏卻陷入了左右為難的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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