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第1/5 頁)
老林嫂說:“要是老趙活著——”
江海淡淡一笑:“ 活著也未必能強多少,他比誰更東郭先生些。”
“幸好這世界上還是人多狼少,要不然那些畫地為牢,惟我獨尊,人人皆敵的傢伙更有理了。”
老林嫂自然不理解他倆的對話,但她對鵲山上的狼,倒是有深刻印象的,便問道:“你們說的什麼狼啊?”
兩個游擊隊長笑了,站起來,望著鵲山老爹,似乎那歷盡滄桑的過來人,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案。
老林嫂好像也悟到了一些,便說:“先別管狼啦,還是談人吧!書記忙著擺筵席,顧不上來接你們,我看坐船回去吧!”
然而那是一條舢板,即使在風平浪靜的情況下,也無法載得動三個大人,一個小孩,加上一條獵犬的。於是,他們兩個,只好先走一個,像那個雞、米、與狐狸過河的故事一樣,必須有一位留在沼澤地上守候。
中國是個講禮貌的國家,他們倆相互謙讓一番,最後,還是老林嫂痛快,她逐漸恢復了原來的潑辣性格,爽直地說:“ 我先把老江接到閘口,今兒晚上演電影,準能碰上些頭頭腦腦,他地委書記一句話,還怕沒人屁顛屁顛地搖船來接,別看石湖裡頭的魚越來越少,可馬屁精倒越來越多。”
“好哇!老林嫂——”於而龍看到她終於擺脫飯桌上拘束呆板的樣子,又有了那候補游擊隊員的神氣,不由得叫起好來。
江海跨上了船:“我先走了!”
“風浪大,你可坐穩,地委書記有點長長短短,我可包賠不起。”
“你別走遠了,回頭不好找。”他叮囑著。
於而龍向老林嫂揮揮手,秋兒划動雙槳,小舢板離岸,在風浪起伏的石湖裡漸漸駛遠了。
沼澤地裡只留下他一個人,點燃起一支芬芳的雪茄,於而龍漫無目的地沿著湖岸溜達著。初春,蘆葦長得不算太高,蒿草長得不算太密,在勁峭的海風吹刮下,都壓彎了腰,他得以一覽無餘地觀賞著湖上的景色。只是可惜,天色漸漸在變了,上午在三王莊被當做賣假藥的郎中給抓住的時候,那太陽光多麼強烈,多麼耀眼哪!現在,日落西山,代之以急走的浮雲,湧起的波濤,和飛濺到臉上來的水花,又是一番新的景象了。
他又回到了那個狼的問題上去,那種殘忍貪婪,毫無同情心的動物,好像從來不會絕跡,它適應生存的能力是很強的。而且無妨說,有人的地方,就有狼,人和狼是並存的,甚至攪不清,究竟誰是人,誰是狼。也許是人“狼化”了,要不就狼“人化”了。總而言之,有那麼一些人的外表、狼的實質的新動物品種,出現在人類中間。
所以人咬人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按照這些“類狼人”的哲學概念,對於自己的品德,肯定覺得無可厚非的,因為當良心這個砝碼丟了以後,道德標準就各有各的稱量法了。人要生活,狼要生存,從本質上來講,道理是一樣的,所以它在咬死你的孩子,叼走你的羊,它不會感到羞慚、感到對不起、和在良心上受到責備的。相反,也是理直氣壯的。要辦起報,寫起文章,照樣也會大講特講它的吃人哲學,說不定還有寫作班子為之吹捧,奉為圭臬。
但是說來說去,關鍵還是在人,究竟是我們大家的錯呢?還是應該怪罪那隻狼?過去有狼,現在有狼,將來還會有狼,而狼的本性是不會改的,不然,它就沒法過日子。無數事實已經證明:人,對於狼,特別是那種“類狼人”,是毫無辦法的。
於而龍想:王緯宇和我跳了四十年的假面舞,竟不曾想起揭下他的面具看看,挨咬也是活該。四十年稱兄道弟地過來,怪誰?怪自己吧!
是的,在他身上,肯定有一種在門捷列夫元素表上找不到的元素,姑且定名叫“變”吧!他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