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5 頁)
”所建立的功業。漢代一般認為“王業”比“霸業”高一等。引文參見桓譚《新論·王霸》、《後漢書·隗囂列傳》。
(6)或:疑作“同”。上文有“王霸同一業”句式相同,可一證。遞修本作“同”,可二證。
【譯文】
活到百歲,是人的正常壽限。不能活滿百歲的,雖然不是正常壽限,但仍是壽命。比如人的身高一丈,是正常形體。所以稱男子為丈夫,尊稱老頭,老婦為丈人。不滿一丈的,就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即使喪失了人的正常身高,但仍就是人體。身高不能因為不滿一丈的緣故,就說他不是人體,如同人的壽命不能因為不滿一百歲的緣故,就說他不是壽命。不是天支配著人壽命的長短,而是人承受的氣各有不同。這樣說來,人是從天那兒承受氣與命,能不能活滿百歲,都相同。俗話說:“謀取王業不成,退一步大約能稱霸。”霸業,比王業次一等。霸業本來應當達成王業的,就像人的壽命應當活到百歲一樣。不能成就王業,退而稱霸;不能活到百歲,縮短而為夭折。王業霸業同是治國之業,只是優劣的不同名稱;長壽與短命同是承受一種氣,只是壽命時間長短不同。
【原文】
4·4何以知不滿百為夭者?百歲之命也,以其形體小大長短同一等也。
百歲之身,五十之體,無以異也。身體不異,血氣不殊。鳥獸與人異形,故其年壽與人殊數。何以明人年以百為壽也?世間有矣。儒者說曰:太平之時,人民侗長(1),百歲左右,氣和之所生也(2)。《堯典》曰(3):“朕在位七十載。”求禪得舜(4),舜徵三十歲在位(5)。堯退而老,八歲而終,至殂落九十八歲(6)。未在位之時,必已成人,今計數百有餘矣。又曰:“舜生三十,徵用三十(7),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8)。適百歲矣。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9)。”文王九十七而薨(10),武王九十三而崩(11)。周公,武王之弟也,兄弟相差不過十年。武王崩,周公居攝七年(12),復政退老,出入百歲矣(13)。邵公(14),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時(15),尚為太保(16),出入百有餘歲矣。聖人稟和氣(17),故年命得正數(18)。氣和為治平(19),故太平之世多長壽人。百歲之壽,蓋人年之正數也,猶物至秋而死,物命之正期也,物先秋後秋,則亦如人死或增百歲或減百也。先秋後秋為期,增百減百為數。物或出地而死,猶人始生而夭也。物或逾秋不死,亦如人年多度百至於三百也。傳稱老子二百餘歲(20),邵公百八十。高宗享國百年(21),周穆王享國百年(22),並未享國之時,皆出百三十、四十歲矣。
【註釋】
(1)侗(t#ng通)長:高大。
(2)氣:這裡指陰陽之氣。
(3)《堯典》:儒家經書《尚書》中的一篇。
(4)禪(sh4n善):禪讓,君主讓位給賢者。
(5)三:《史記·五帝本紀》作“二”,可從。
(6)殂(c*粗陽)落:死亡。
(7)用:《尚書》原文作“庸”。三:《史記·五帝本紀》作“二”,可從。
(8)陟(h@治)方:帝王到各地巡遊。傳說舜到南方巡遊時死去。
(9)引文參見《禮記·文王世子》。
(10)薨(h#ng轟):周代諸侯死亡稱“薨”。《禮記·曲禮下》:“天子死崩,諸侯曰薨。”
(11)崩:古代帝、後死亡稱“崩”。以上參見《禮記·文王世子》。
(12)居攝:代理未成年君主執政。
(13)出入:特指呼吸。這裡是活的意思。
(14)邵公:即召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