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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都說再也醒不了的王二郎,他突然就醒了!
那日在陸家的藥店碰到王貴,得知了這個訊息,林清兒是既高興又鬱悶。高興的是,王二終究還活著,這樣自己的負疚會小很多。鬱悶的是,這傢伙都躺了半年了,為啥不能再躺會兒,等我忙完了再醒?
那樣本姑娘也能爭取個主動坦白,哪像現在這樣尷尬,好像是他不醒,自己就會繼續瞞下去似的!
唉,現在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林姑娘幽怨地想道。
……
立志要打造『勵志傳奇——浪子回頭金不換』的王二郎,沒想到一個討要湯藥費的舉動,竟讓自己前功盡棄,在林姑娘眼裡,又成了那個無賴王二!
不過他也確實是無賴,就算王二聽了林姑娘的話去告狀,也沒理由非讓人家負責,又不是人家逼他去的。甚至,他打算攔駕喊冤,都不是為了林姑娘!
在這世上,所有人都把王二當成廢物、敗家子,根本沒有一個人理解他。直到現在的王賢和他融為一體,才知道這孩子並不是人們想像的那麼壞,他只是個一心想回到過去的可憐人兒。
要知道,就在兩年前,王家還是縣裡很有地位的上等人家。當時王老爹還沒下大獄,而是縣裡的刑房司吏!後世人總以為微末小吏,不足道哉,但其實真不是這樣。一個縣裡才幾個官?除了縣太爺和『二尹三衙四老典』之外,就數六房司吏權力大了。打個不恰當的比喻,王老爹原先的職位,那就是縣公檢法、司法局、政法委……這一系列司法機關的總辦主任!
當時的王老爹,那真是縣太爺倚仗、士紳巴結、百姓畏懼的大人物!縣裡只要跟司法刑律有關的事情,都要過他的手,所謂『吃了原告吃被告』、再加上各種陋規常例,不用去枉法害理,也賺得盆滿缽滿!
當時的王家,稱不上大富,卻絕對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銀的、大宅子住著、丫鬟僕人使喚著,王賢這位鬥雞走狗、遊手好閒的富少爺,自然應運而生。
但福禍無常,王老爹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終於在兩年前,這個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老江湖,一頭栽進了林家的案子裡……
對於那個改變自己人生的案子,王賢自然刻骨銘心,起先只是一樁普通的人口失蹤案,後來家屬上告,卻被知縣駁回。誰知正逢分巡道巡視縣裡,家屬再次上告,不僅把案子反過來,還把知縣以下數名官吏拖下水,王老爹身為刑房司吏,首當其衝,如何倖免?先是擬判杖二百、流放三千里。後來家裡花了重金疏通,才改在紹興鹽場服勞役。
這案子對王家的打擊是致命的,老爹在任上的收入、特權沒有了,還被追了贓款,繳了罰金,再加上關係都打點到京師了,就是有座金山也掏空了。
何況王老爹當上司刑相公也沒兩年,家底並不豐厚,王家焉有不敗之理?
第0006章 問世間情為何物
一家人一下子從天上掉到地下,自然百般不適,其中最不適應的就數王賢了,他不再是那幫狐朋狗友的老大,從整天欺負人,變成被人欺負,從花錢如流水,變得手頭拮据,都讓他感到無比難受。
他染上賭錢的惡習,其實是夢想一夜暴富,回到以前的日子。他想娶林清兒為妻,是妄想把林家的錢據為己有,讓自己回到以前的日子。甚至他去攔新任縣太爺的轎子喊冤,也是想讓父親回到縣衙,自己好繼續當少爺,回到以前的日子。
他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舊夢重溫,現在卻要讓林姑娘負責,不是無賴是什麼?
……
「這是應該的……」人心隔肚皮,林姑娘還以為,他的遭遇皆因自己那番話而起呢。她點點頭,正色道:「來之前,我已經問過了,吳大夫是義診,主要花費在陸員外家的藥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