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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曾經有這麼一個真實的故事,可以顯示出了美國人對於自由兩個字的理解。
1984年,美國男子約翰遜當眾焚燒美國國旗以顯示自己的不滿,這讓美國的一眾議員們大怒,但是循遍美國法律,卻沒有一條可以用來追究他。
於是議員們召開了立法會議,出臺了國旗保護法,以避免再次出現這種尷尬的情況。
不料就在這部法律出臺的當天,美國一位叫做埃裡奇的婦人悍然以身試法,當眾焚燒國旗,於是法庭根據新的國旗保護法判她有罪。
但是埃裡奇原本就是有備而來,於是待自己被判刑後提出上訴,將這事鬧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後判決:國旗保護法與自由宗旨相背,屬於違憲,宣佈無效。
一部法律能夠推出,絕對是獲得了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贊同的,在任何一個國家,相信都不會有多少人同情焚燒自家國旗的人。
但是就因為這部法律妨礙了公民以焚燒國旗來表達不安的自由,就把這樣一部深得人心的法律給判決無效,這正正是體現出了美國的憲法精神和對自由的全力維護。
在其它國家的人看來,這或許顯得有些極端,但是這卻正是美國這個國家獨有的魅力之一,能夠吸引到全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來美國發展,這種精神居功至偉。
美國之所以會允許民眾持有槍支,也是出於這樣的一種思想,因為他們的法律精神認為,哪怕是對由人美自由選舉出來的政府,人民也擁有反抗的自由和權利。
所以他們必須給予人民持槍的權利,以保證人民在想要推翻政府的統治時,手中有武器可用,不需要以赤手空拳去對付政府全幅武裝的軍隊。
“美國立國時間短,但中間卻是經歷過南北戰爭這樣的內戰。在內戰之時,美國的異能者自然也分為了兩派互相攻擊,因為理念不同而造成的仇恨,卻是比都不比因宗教信仰而造成的仇恨來得弱。”
“時任美國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冒著巨大的風險,在支援北方勢力的異能者保護下親赴南北戰爭前線,以巨大的人格魅力和對於未來的規劃說服了原本支援南方分裂勢力的異能者的首腦們。”
“正是因為異能者們放棄了對南方勢力的支援,北方軍隊才能夠在原本劣勢的情況之下絕地反擊,最終擊敗南方勢力,讓美國再次獲得了統一。”
秦道明口中透露出來的秘莘讓陸衝聽得都有些目瞪口呆,沒料到異能者在著名的南北戰爭中竟然佔據著這麼重要的地位。
“內戰結束後不久,亞伯拉罕林肯被小部份仍然持保守態度的異能者刺殺身亡。已經團結起來的絕大多數異能者們大怒之下,以滅頂之勢覆滅了那一小撮保守的異能者,並最終組建了‘超人戰隊’!”
陸衝記得自己在歷史書上學的美國近代史中,林肯是被一名精神錯亂的演員所刺殺的。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看來那位演員應該是被某位精神系異能者高手所操控,才會犯下了那等罪行。
“林肯死後,新成立的‘超人戰隊’有感於他偉大的人格,決定滿足他生前最大的希望,主動制訂出了第四誡,不干涉公民的人權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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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6章 輿論陣地
林肯如果真的泉下有知也當含笑九泉了,正是他的犧牲讓異能者們作出了讓步,才保證了美國這一百多來年的繁榮昌盛。
透過秦道明的解釋陸衝瞭解到,自那之後,美國不管是哪一個政黨上臺,都會保持對“超人戰隊”最大程度的尊敬,但是他們的選舉,卻真正是由美國選民們一票一票地投出來的。
就算是如今的“超人戰隊”內部,也同樣有著黨派之分,比如說秦道明和羅傑斯,兩人分別支援著民主黨和共和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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