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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被推開,看見奪雲趴在門口,沈越陵的臉色立即沉了下來。
這個時候,奪雲都會守在柳末末那裡,既然它今天呆在這裡,就意味著……
手指微微動了動,神色依舊不變,邁步走進漆黑一片的院子裡,徑直朝書房走去。
拿著那封被壓在鎮紙下的信,反覆看了好多次,想要揉爛了撕碎了,可最後還是疊起來放到懷裡。
信是她寫的,只有幾個字:我出去玩幾天。字很漂亮,若非知道不是歸月的字跡,他一定不會聯想到柳末末。
一年而已,她已經改變了太多。
當時怕她辛苦,擔心她身體負荷不來,就算她要求,他也不許她花費太多時間在輕功上。可回來之後,她非但練了一身好輕功,還學了一手精妙的掌法。
她不喜歡讀書識字,他從不逼迫,任她歪歪扭扭寫著自己的名字。可有人卻教了她一手俊秀的小楷。
當時他潛意識裡或許真的以為,自己可以庇護她一輩子的,就算她遇到危險的時候無法保全自己,就算她不懂琴棋書畫,也絕對沒有半個人敢輕視她。
他沒做到,逼著她離開之後,一切就都不一樣了。應該後悔麼?
柳末末離開,沈越陵沒有做任何反應,依舊住在柳家的小院裡,白天喂喂奪雲,照顧一下花園裡那一堆危險性極大的花草,或者在書房裡看書。
沈越陵其實是一個很靜的人,他的生活自律到有些變態的地步,基本上沒有任何欲/望。權勢對他來說只點綴,當然,有些時候,點綴也是必不可少的。
歸月離開的時候,根本沒有想過曾經騷擾過自己的那些親戚們,他自然也不會關注他們現在的處境。
只有王成自己知道,他現在的處境,十分,十分,十分的危險。
王家,雖然只是齊家的外門,地位卻不容小覷。他這個王氏一族的管事就算碰到了齊家的人,也不曾如何低頭服軟過,不過這次,他惹了個麻煩。
就算不想低頭,也不得不這麼做,奈何對方沒有就此罷休的意思。
是親自砍了他侄女的一雙手,還是三個人一起賠命。這是對方給他的條件,至於對方這麼做的原因……當天夜裡,那個人離開之後,王成驀然醒悟。
原來,最不能得罪的,是那個小姑娘。
王家雖然無法跟沈家那樣的龐然大物對抗,卻也不會如此妥協。說到底,打狗還要看主人,所以很快,鳴鳳城就熱鬧了起來。
並駕齊驅的兩大家族因為一件小事徹底撕破了臉皮,據說沈家族長被人給抓了起來。
原來,連說書的人都知道沈越陵了。簡陋的茶棚裡,柳末末坐在角落裡,喝著海碗裡渾黃的茶水,暗自嘀咕。
她當然不會真的以為沈越陵陷入絕境,那樣的男人,可能讓自己陷入危險麼。依她看,危險的該是他的對手才是。
相比於柳末末的好奇,歸月則是一動不動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低頭盯著面前那碗茶一動不動。他習慣性發呆,俗稱天然呆,柳末末對此很習慣。
似乎,沒有什麼東西能夠過分吸引歸月的興趣,除了挖坑種樹之外。
她覺得,歸月的這種行為實在是有點不符合他的形象,所以禁止他靠近任何可以用來挖坑的工具,偶爾她還得制止他想要順手牽走人家農民伯伯鋤頭的行為。
“歸月。”屈指敲了敲桌子,總算是引起了歸月的注意。
“幹什麼?”歸月一臉迷茫。
“旁邊的大叔說這裡不遠處有個靈公廟,我們去看看吧。”離開家之後,柳末末沒有刻意走的很快。她很清楚,要是沈越陵有心要找她,她沒有任何機會。
所以她乾脆放慢速度,沿路遇到什麼有興趣的地方,都要去逛一逛,一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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