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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房子裡的
一切和錢。那樣她就不會碰我了,而會和那位外省人和和美美、經濟上諧調一致地生活
下去。可我呢,我該怎麼生活呢?靠為什麼生呢?或許我得回到發了瘋的母親身邊去?
她從早到晚為了任何事由或不需要任何事由,都會大喊大叫,因為她總覺得有一些神秘
的聲音,總在她耳邊絮絮叨叨地說各種下流的事,什麼猶太復國主義者的陰謀啦,什麼
外星人啦,而她總是自言自語,是不是就是在探討這類重大問題呢?才不是呢。最好是
把她立刻送往火葬場。和母親在一起,我連兩分鐘也呆不住。可是,如果不回老房子,
我又能到哪兒去住呢?能靠什麼為生呢?維佳和奧克桑娜已經死了,我的節目再也撈不
到錢了,因為只有他倆善於撈錢,所以,用不了多久,我就得和電視拜拜了。最晚不超
過三四個星期,&ldo;素麵朝天&rdo;就得壽終正寢了。重幹記者這一行?行是行,可幹這行所
掙的錢,僅能使你不至於餓死在別人的籬笆下而已,而其餘的花銷又該到哪兒掙呢?況
且,我連住處也沒有。沒有汽車,而一個記者如果沒有汽車會十分可笑的。因為他什麼
都趕不上趟。到那時我又該對母親怎麼辦呢,靠什麼送她進醫院或為她僱家庭服務員呢?
要想活下來就只有一個辦法可想,那就是去犯罪,這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為我弄到可觀的
收入,而用不了多久,我便會在監獄裡長久而艱難地服刑。
不,不分割財產而分手,不是擺脫困境的出路。好死不如賴活著,而這,也正是我
想選擇的。
出乎我意料的是,維卡回來了,而且,回得一點兒都不晚,大約是在我平常下班回
到家前的半小時。她大約以為我永遠也不會回來了吧,可我,喏,你瞧,好一個大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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