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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發表講話,要求全國各地制定清欠計劃,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
2004年4月1日起,建設部新規定:民工工資支付要寫進工程分包合同,對於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從而使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又多了一道防線。
2004年1月7日,建設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門,公佈了&ldo;14條意見&rdo;,從清理政府投資工程入手,將對解決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地區採取限制措施;8部門還將聯合為農民工討工錢,並建立起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2004年5月1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3月25日止,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建設部等部門共同發起的全國性&ldo;清欠風暴&rdo;中,共幫助農民工追回2003年和歷年被拖欠的工資2538億元,佔拖欠工資總額的791%。
我們期待著,隨著政府部門一系列化陽光政策的實施,以後的民工不必再遭受欠薪而痛苦了。
民工以跳樓等極端方式索要工資的現象偶有發生,這說明民工的組織力量太弱。如果我們有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制度來保護他們的利益,他們會被迫在工地塔吊上為追討工錢而以生命相威脅嗎……
2004年4月26日,西安市9名討工資未果的民工爬上七樓頂欲&ldo;跳樓&rdo;,後被警方勸說解救,並受到警告處理。隨後,西安公安局發出了《關於妥善處置以攀爬設施的主法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務必嚴肅處理攀公共設施&ldo;揚言自殺,要挾他人&rdo;的擾亂公共秩序行為。此舉一出,社會各界反響強烈:有人認為民工&ldo;跳樓秀&rdo;有百害而無一利,有人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鬧劇,但更多是對此不解,正如青年作家餘傑所說&ldo;什麼叫&l;民工跳樓秀&r;?當一個人把他的生命作為最後的談判籌碼來尋求正義和權利的時候,難道也是一種&l;作秀&r;麼?如果你們把這種行為當作一種&l;秀&r;,你們為什麼不親自來試一試?&rdo;。是的,即便民工的跳樓行為違了法,那麼施工方不也先違反了《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嗎?為什麼某些&ldo;有文化的人&rdo;只是冷嘲熱諷民工的&ldo;行為不當&rdo;,而對施工方的惡行卻熟視無睹呢?難道說,我們見少了一些農民工因為討工錢而終於悲痛欲絕地把自己送上了&ldo;不歸路&rdo;嗎?
其實,像民工因為討工錢捱打受辱、遭受傷殘甚至丟了命的案情屢見不鮮,常見諸於報端‐‐
2003年3月,河南一民工討薪無望自焚身死亡:
2003年7月,貴州省綏陽縣民工汪增興為討20元工錢慘死於僱主拳腳下。
2004年1月3日,湖北農民工胡衛國因為討薪,在北京一建築工地神秘墜樓死亡,他妻子記錄下的&ldo;討薪日記&rdo;令人辛酸,那含淚帶血的日記在媒體發表後再次引起各界對農民工討薪問題的極大關注。
2004年2月18日,一河南民工因拿不到工資,無錢回家,無奈之餘,只好從廣東步行40多天才走回家。
2004年2月26日,50歲的山東臨沂郯城縣民工孫文流,在河南省蒙縣一磚瓦廠打工時,因太累忙裡偷&ldo;閒&rdo;休息一下,不料被老闆打斷胳膊和腿扔出場外。身無分文的他歷時6個月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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