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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個人的舔狗,一群人的瘋批(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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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晃而過。

施麗蝶又吃了一嘴瓜——

聽說,隔壁街上當初搞得熱熱鬧鬧的宋家甜品鋪,關門了。

好多天沒什麼訊息,突然就發現鋪子轉租了出去,裡面的工具、傢伙什低價賣給了王記甜品,宋家人都離開了。

聽說,宋父宋母回了鄉下,繼續去種地。

為了做生意,耽擱了好些天的農活,回去得抓緊做起來。

聽說,宋禾在店鋪關門後,去了一趟味香居,請求大廚重新讓他回去,可是被拒絕了。

大家對他的人品不太相信。

畢竟當時他可沒在意大廚的培養和挽留,說走就走了。

聽說,宋苗苗認識了一個好心人,不但幫宋家還清了欠款,還給他們兄妹倆介紹了活計。

……

落雲鎮不算大,任何事情都能被說一嘴。

宋家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路過的人看到了,難免也要問幾句,跟周圍人八卦一番。

如此一來,哪怕施麗蝶沒有專門打聽,但對宋家情況還是瞭如指掌。

不過,她倒是很好奇,宋苗苗遇到的好心人是誰。

***

這天下午,施麗蝶看酒館沒什麼客人,便想著去街上逛逛。

講道理,她穿來這麼久,還真的沒有消消停停逛過街,哪怕最初籌備酒館的時候,也是有目的性地買東西。

這可不行!

穿越一趟,怎麼能不好好了解當地的風土人情呢?

更何況,她這兩個月賺錢了,每天吃的很不錯,儘管看著還是很瘦,但比之前在村裡時胖了一些,身高也竄了不少。

最初買的兩身新衣服,已經有些短了。

今日正好趁著有空閒,想著出去重新買幾身,畢竟哪個女人不愛買衣服呢?不是有句話,女人的衣櫃裡,永遠少一套衣服嗎?

抱著這種心思,施麗蝶關了酒館,出門閒逛了。

她在思考是買成衣,還是買布匹定做——

成衣的好處是馬上就能穿,但是容易跟別人買到一樣的。

所謂撞衫不可怕,誰醜誰尷尬。

施麗蝶自認為,她絕對稱不上是個美人,至少現在不是。

雖說原主的底子還可以,但架不住前面十幾年“荒野求生”般的生活,想要養回來,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所以,真要是跟別人穿重了衣服,那尷尬的肯定是她自己。

私人訂製能避免撞衫,但就是要等工期。

反正各有優劣,她決定先去看看,因此第一站,她就來到了鎮上最大的“繡衣坊”。

繡衣坊是兼具成衣和定製的店鋪。

聽說裡面有二十個繡娘,有專門做成衣的,也有專門負責定製的,像那些繡工好的,專門給富家千金做衣服,很受歡迎。

施麗蝶尋思著,雖然她不是富家千金,但大小算個老闆。

賺了錢,給自己搞兩身穿著舒服的好衣服,不算過分。

可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冤家路窄。

她一進去,便看到了宋苗苗,對方正拿著一件淺粉色的裙子,在身前比劃比劃。

還真別說,宋苗苗沒怎麼做農活,面板白,穿這粉嫩地顏色,看起來格外嬌豔欲滴。

這不,她面前站著的男人,眼睛都要看直了!

【宿主,上啊!今日發瘋任務的物件有了!】

【那個男的叫劉文忠,原著劇情裡的舔狗男配,沒想到,宋苗苗這麼快就跟他搭上線了。】

聽了這話,施麗蝶心裡警惕起來。

劉文忠啊……

這個人,怎麼說呢?

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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