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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烈馬的方法,有些方法非常殘酷……&rdo;
&ldo;我們假設他使用了這些方法,於是能夠把馬從礁石上解下來,逼迫著它在海水裡奔跑。這會是最好的辦法,既讓馬很疲憊,又可以同時把血洗乾淨。然後,控制住它,像來時那樣再把它騎回去。但因為狂亂地跳躍和踢打,它的一隻馬掌鬆了,在回來的路上小馬徹底把它給踢了下來。也許他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個。他騎著馬經過他的帳篷,去了那個他丟下衣服的地方,鬆開馬,穿上衣服,趕快去攔截那輛正在往回趕的賓利車。我想,他到達約定地點的時間應該不會在十二點五十五分之前很久。賓利接上他,在一點的時候到達三根羽毛餐廳。在這裡,我們就不用想像了,此後發生的都是事實。然後,在午飯之後,他回到了自己的地方,燒掉了沾著血跡的馬韁繩,並把那個似乎對繩子很有興趣的珀金斯趕走。&rdo;
&ldo;他去三根羽毛餐廳的時候並沒有帶繩子,是不是?&rdo;
沒有,我猜他在從平鐵回來的路上,把繩子扔到了某個方便的地點‐‐我想應該是靠近小溪的地方。好,在這之後,他需要做的只是去把珀威斯特爾找來,修理他的摩根車。當然,這時又發生了另外一個錯誤之舉,當他把那些引線放在口袋裡的時候,應該確保自己真的把它們放進去了。
&ldo;但你看,他的計劃裡也有三重防護措施。第一,死亡看起來像是自殺;第二,那個在達裡關卡露營的人應該是劍橋的馬丁先生,跟任何其他人都沒有任何聯絡;第三,如果馬丁先生被證明就是亨利&iddot;威爾頓,那麼他又有在威利伍康伯的不在場證明,證明裡充滿了巴赫以及領子的細節,還有一位開著賓利車的獨立證人。&rdo;
&ldo;是啊,但是‐‐&rdo;昂佩爾蒂說。
我知道,我知道,再忍耐一下。我知道這個計劃被打亂了,但我想讓你明白,這計劃本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假設所有的這些都順利進行的話,會發生什麼呢?大約在中午的時候,屍體被留在礁石上,並有一把剃鬚刀躺在下面。在十二點半,兇手已經離開很遠,到了達裡。在一點鐘,他在三根羽毛餐廳,吃飯喝酒,還有一位證人宣稱威爾頓整個早晨都在威利伍康伯。如果任何人在潮汐轉向之前發現了屍體的話,除了死者的腳印之外,不會在沙灘上發現任何痕跡,那麼這宗案子想都不用想就會被判定為自殺‐‐特別是還發現那把剃鬚刀。如果後來才有人發現屍體的話,腳印就不那麼重要了;醫學分析會確定出死亡時間,然後不在場證明就能派上用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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