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窮志短(第2/2 頁)
“還好意思比下有餘,你看看你做的那是什麼工作,一月三千多的工資,夠你去來的車費嗎?對了,說到工作,你不是這個月轉正嗎?你們領導給你籤轉正申請沒有?”
我:“沒有……”
“沒有?”老公的聲音驀然提高,“不是說三個月轉正嗎,這都六個月了,你還沒轉正?”
“誰說不是呢?!”我蹲到地上,眼前像電影開幕式一樣慢鏡頭回放今天的種種,“我沒有做好工作,領導說暫時不給我簽字!”
“不給簽字?”老公冷笑,“也對,像你這樣聽不進人話又不愛學習的職場老菜鳥,是我也不會給你簽字啊,因為你的價值也就只有那麼點!你永遠記住了,二十歲的人在職場犯錯,叫‘蠢萌’,三十歲的人在職場犯錯,那就只有‘蠢’沒有萌,做人做事,帶點腦子!”
說完煩躁地掛了電話。
我緊緊握住手機,眼淚瞬間掉下來,止也止不住。
“林清雪,你怎麼就這麼點出息呀!你就不能罵回去嗎?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讓自己窩囊的沉默?”
我用力的錘著自己的腦袋,回答我的只有眼淚一滴又一滴的落在地上的聲音,每一滴都以風騷的走位極致渲染出四個大字:“人窮志短”。
“人窮志短”,多好的詞語,“人”“志”,名詞;“窮”“短”形容詞,兩個形容詞後置表示強調,人不重要,志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窮”就得“短”。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站起身來,擦乾眼淚迎著料峭春寒走出去。待坐上公交車才拿出手機點開文字編輯器,打算趁著坐在公交車上搖晃的一個小時完成早前接下的一篇公眾號推文。
“什麼是狼狽?真正的狼狽不是痛苦了可以去河邊走走,去夜店狂歡,去沒人的地方大哭一場,而是你連處理情緒的時間都沒有,便要抬起頭來接著奔赴下一場更狼狽的人生!”
我熟練的在手機上編寫著開頭語,這篇文章,我給它取名“下一場”。
這是我昨天接下的一篇公眾號推文,價值50塊,兩千字。
今晚七點半交稿。
所以,我沒有哭的時間,一點都沒有。
以上種種,便是我每天的生活。
這操蛋的生活,每每總在我以為境況不會更壞的時候呲牙咧嘴的告訴我:“不,還有更壞的!”
而我對它毫無辦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