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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大多數時候,縣令都只坐在二堂看看公文,處理一下政務。
宋伯雪走到桌前隨手翻了翻,是她認識的繁體字。
她坐下之後,又忍不住嘆氣,原主這個庸官,上任一個月竟然還是兩眼黑,對自己管轄的地方庶務一概不知。
為數不多的跟工作有關的記憶就是貪了人家兩筆銀子。
周師爺見她彷彿不知道該做什麼的樣子,適時地提醒道:&ldo;大人,王公子的案子還沒判。&rdo;
王公子?
想起來了,是原主貪下的兩筆銀子其中之一的王老爺的兒子。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這燙手的銀子她敢接嗎?
好像原主已經接了…
宋伯雪揉了揉太陽穴,道:&ldo;此事容我…容本官想想,周師爺先去忙別的吧。&rdo;
要想想該怎麼甩鍋,或者該怎麼把燙手的銀子變得不燙手。
周師爺眼神眯了眯,沒說什麼便應了聲&l;是&r;。
待周師爺走後,宋伯雪便往椅子上一攤,恨不得大吼一聲&l;蒼天啊&r;,現在把銀子給王老爺送回去可以嗎?
她仔細想了想這個案子,王公子是被告,罪名是搶劫。
告王公子的是一個窮苦姑娘叫柳二孃,任誰也不敢相信家財萬貫的王公子會搶人家姑娘三兩銀子。
可不等問清楚,王老爺就送了一百兩銀票給原主,直言就是他兒子乾的,兒子就是跟那姑娘開個小玩笑。
原主收了銀子直接把王公子放了,還在王公子的授意下把人家小姑娘給關押了起來。
宋伯雪煩躁地揉了揉眉,這個王公子欠揍啊,你不缺錢搶人家姑娘錢幹嘛。
看了一天的縣誌,她對這個朝代有了個大致的瞭解,如今身處的朝代是百鉞朝,今年是百鉞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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