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路上撿了個流浪漢(第1/2 頁)
第二天是星期日,夜月閒來無事,就出來閒逛。當然也不是真的閒逛,他是在觀察這個國家的風土人情,以便決定自己該如何發展。
據他觀察,柯南世界現在的科技水平不排除有超越二十一世紀的地方,但總體相當於二十世紀末。走在街上連彩屏的手機都沒看到有人使用,基本都是磚頭機。
“如果我沒記錯,接下來不到半年,人們就能迅速從大哥大時代跨入智慧手機時代。我穿越帶來的智慧手機和膝上型電腦到那時候就沒有優勢了,我必須趕在那之前讓這些東西給我創造最大的價值……”
夜月想到的是拆解、研究,然後仿造。
但問題是晶片這玩意兒就算理論知識全都摸清楚了也沒用,沒有高精度的光刻機和配套產業你根本造不出對應的晶片。現在1994年,光刻機的精度應該還是微米級別的,跟多年以後什麼7奈米、5奈米完全不是一個維度的。
“難搞啊,坐擁金山卻沒辦法利用。”
就在夜月自怨自艾的時候,迎面有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走了過來,嘴裡還叼著香菸,有種不被世俗所定義的犀利感。
“這位先生,買素描肖像畫嗎?一幅只要一千日元。”流浪漢對著夜月開口。
夜月抬頭,不由得一怔,因為這個流浪漢的頭頂赫然漂浮著一段發光文字。
什麼鬼?這傢伙怎麼看都不像是柯南世界有名有姓的人物啊!
【合法身份:在不改變別人記憶的情況下獲得一個合法的身份。(必須永久能力狀態才能使用)】
嗯?這個能力……不就是身為黑戶的我最需要的嗎?
只有完全取得對方的信任才能獲得這個能力,既然如此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難道你是畫家?”夜月看了看流浪漢的隨身物品,確實有畫板之類的東西。聽說搞藝術的人都特別放蕩不羈,難怪好好一個人會變得像鬼一樣——玩藝術玩的。
夜月不管髒不髒,直接熱情地握住了流浪漢的手,笑道:“哎呀,不瞞你說,我這個人最崇拜的就是畫家了。什麼達芬奇、米開朗基羅、拉斐爾、梵高、畢加索,他們都是我的偶像,我從他們的畫中找到了人生的意義,巴拉巴拉……”
流浪漢直接懵了,也不知道是因為夜月的熱情,還是因為夜月所說的話。
“我是畫家?應該……大概也許是吧……”流浪漢有些不自信。
夜月若有所思,這傢伙怎麼不太自信呢?難道他畫得很爛,所以不敢自稱畫家?一定是了,看他的裝扮也不像是能賺到錢的樣子。
“什麼叫應該是吧?你要自信點啊!只要你熱愛畫畫,那你就是畫家,不需要別人承認!想當年有個落榜的美術生就是因為太在意別人的眼光,所以給世界帶來了災難……”
流浪漢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傻乎乎地點頭回答,“啊?哦,哦,我知道了。那我是畫家。”
“嗯,這就對了。認識一下,我叫夜月,你叫什麼名字?”
“名字……我的名字……好痛,啊啊啊,我的頭好痛……”
好奇怪的名字。
等等,好像有些不對……夜月突然發現流浪漢痛苦地抱頭大叫,“我是誰?啊啊啊,我是誰?我為什麼會在這裡?”
這場景像極了電視裡那些失憶的人,夜月心裡“咯噔”了一下。
好傢伙,這貨該不會失憶了吧?他不知道自己是誰?
咦?難道說就是因為他失憶了,他想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他現在內心最渴望的事情就是擁有一個合法身份?如此說來靈魂特質是會發生改變的。
“冷靜!這位大哥,你冷靜一點!你是誰不重要,名字只是一個代號,我可以叫夜月,你也可以叫夜月,誰都可以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