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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來到大荒,王昊已經鑑定出來了無數種稀奇古怪的植物。但唯獨沒有鑑定出來過適合大範圍種植的農作物。
魚已經越來越難釣了。以往,塗抹了動物血液的竹片,扔進水裡便會有大群的魚來搶著吃,而現在,雖說還能用竹片釣起魚來,但卻比剛開始,要多花費數倍的時間。
王昊相信,再過一兩年,等到這條河的魚都被釣精了,恐怕沒有哪個蠢魚還會上當吃竹片吧。
雖說臨走的時候,王昊已經派人割了一批麻桿用來漚爛,等到回去的時候就差不多可以編制漁網的,但可以預見的是,將來到村子裡面勞作的人手絕對不會低。
短期的話,可以用捕魚來維持生計,但從長久來看的話,這個辦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而現在,王昊居然無意中發現了小麥,而且還是已經馴化的小麥,這怎麼能不讓他興奮。
在自然界,各種各樣的植物都有著自己的繁衍之道。例如刺球,成熟之後的刺球,會粘在路過動物的皮毛上,然後讓動物將它們的種子帶到遠方。
而小麥,它的繁衍之道便是成熟之後,自動的從麥穗上脫落,掉在泥土裡面,以便來年繼續生長。
而人類馴服小麥的方法,便是在野生的麥子裡面,尋找那些成熟之後不會脫落的麥子,從科學的角度上來看,這是一種惡性的變異,因為不會脫落的麥子,掛在麥穗上時間太久就會腐爛,這是不適合小麥的繁衍的。
而小麥的馴化,便是一代代的從麥子裡面尋找這種變異的小麥,當作種子,播種下去,直到它們成熟後全部都會會牢牢的長在麥穗上,等待著人類的收割。否則的話,野麥是沒法收割的,一旦成熟,就都掉進泥土,總不能讓人一粒粒的從土裡面去撿吧。
讓劉熊將他割的這兩捆草放下,王昊懷著激動的心情從裡面擇出來了幾根綠油油的麥苗。 超多好看小說]
從小從農村長大的王昊,比在場所有人都要熟悉小麥。這種作物,雖然產量比不上玉米這種高產糧食,但因為其抗旱耐澇的特性,在地球上大江南北都能見到它的身影。
搓下幾粒麥穗,王昊將其丟進了嘴裡,還未成熟的小麥那微甜的味道讓王昊陶醉的閉上了眼睛。他嘗到的不是澱粉的甜味,而是大荒人的未來。
僅靠狩獵,無論如何發展,都只能偏安一隅,只有農耕,才能讓人類的足跡遍及大荒的任何角落,甚至是走出大荒。有句話是怎麼說的,大荒這麼大,我想帶人去看看。
獨自陶醉了一會,王昊被王霸給喊醒了。
帶著眾人回到了營地,王昊便安排石力他們處理這些鮮草。詢問煮肉的部落,將王龍圍在了正中間,不過此時,王昊已經沒有時間去管這些瑣事了。
給錢魚和錢多一人拿了一個陶碗後,匆匆的給巨爪龍和白羊餵了一遍食物,王昊便讓王霸帶著他去今天割草的地方。
城外,是一片寬闊的平原,來的時候王昊沒有注意,等從城牆中間的缺口走出去,王昊才發現,實在是沒有地方能比這片平原更加適合種植小麥了。
王昊已經可以想像得出來,數千年前,這座城池還未衰敗的時候,城外的這片平原,一定被種滿了小麥吧。
微風吹來,站在城牆上,看著城外無邊無際的小麥泛著碧波,聞著風中的麥香,那場景,想著就讓人感到陶醉。
出城數百米,王昊終於從雜草叢中找到了數十株生長在一塊的小麥。已經馴養過的小麥,失去了人類的耕種,在荒野中,實在是沒有什麼競爭力。
這一簇小麥,顯得稀稀落落的,中間長滿了雜草,一朵麥穗,有一半都是癟的,這是營養不良導致的後果。
數千年來,這些小麥無人照料,和生命力強悍的雜草爭搶生存的資源,還要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