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5 頁)
他說得理直氣壯。
“那我搬家。”我惡狠狠地撂話,隔天便找來好多白色的石灰,在地上畫了一條線,不許他越界。
那年,我們同為小學五年級,彼此看彼此不順眼,都恨不得對方搬家。
而後,五年過去了,我們都沒搬成家,而且很不幸地考上同一所高中,還好死不死的分在同一班。
“你們就是有名的那一對!”
全校師生每次見到我們都會來上這麼一句,硬把我們湊在一起。
“我們不是。”我每次都忙著澄清。“我和他只是住在隔壁而已,大家不要誤會。”
那時我真恨死了我父母,沒事幹麼挑他家隔壁搬。
“拜託,我的水準沒這麼低好不好?”他的嘴還是一樣臭。“誰會要她當女朋友,又不是不長眼睛。”
“是啊,你的眼睛反正是長在頭頂嘛!”我也不客氣,他這人真的很討厭。
“總比你長在下面好。”他也不甘示弱地暗指我的眼光不好,當時我正暗戀另一個學長,而學長的長相可比他差多了。
“哼。”
我氣得掉過頭不理他,不把他的諷刺當一回事,可我萬萬沒想到他的諷刺另有涵義,沒多久我就發現到了。
就在我為學長用情不專掉淚的那一天,他悄悄地遞過一條手帕,一臉尷尬地把我拉進他的胸膛,粗聲粗氣地安慰我,叫我不要哭。
“早告訴過你他不好的嘛,你偏不聽。”
他氣呼呼地罵我,我卻是被罵得莫名其妙,他根本沒說過這句話。無論如何,我還是在他懷裡哭了一夜,並從此改變對他的觀感。
我和他之間有了奇妙的轉變,我們還是一樣照常吵架,照常針鋒相對,可是漸漸地,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不同以往,而我,也時常為他的接近臉紅心跳,我們心底都很明白——我們喜歡上對方了。
即使如此,我們嘴裡還是不說。就算我們時常剋制不住偷偷接吻,就算我們對彼此的一舉一動都很在意,可是我們就是不說,誰也不肯先承認愛意。
時光就在彼此的拉鋸戰中飛逝,很快地,我們不得不面對升學的問題,同為自然組的我們選擇了不同的道路,我選擇學醫,而他選擇理工,兩人就此分開。
可是,我們終究還是分不開。父母為了怕我們在臺北沒人照應,硬是把我們租在同一棟大樓,於是我們又成了鄰居。
成了鄰居,我們自然還是一樣吵嘴,只不過吵著吵著就吵進房,有時還吵到床上去。
好吧,我們是發生了肉體關係,可是對我們的實質關係幫助不大,我們還是一樣不肯說愛彼此,甚至連情人節都不曾一起度過,直到有一天的情人節晚上,他看見我和別的男人一起共進晚餐,才在我回家的時候等在我的房門口,要死不活地告訴我,以後情人節別跟其他人出去,他會帶我出去吃飯。
我不得不說,他很自大,也不得不承認,我很沒志氣。總之,我點點頭,默許他的要求,往後我們的情人節都是一起度過,一直到我畢業,他就業為止。
畢了業,我順利考上醫生執照,開始當起實習醫生。他則和人合夥搞了一家小小的電腦公司,幫人設計程式,兩人各忙各的,更沒有時間談愛了。
三年後,我終於升為正式醫生,而他的事業也做得有聲有色,各自搬到較大的公寓,從此分道揚鑣。
不過,表面上雖是分道揚鑣,可實際上我們還是在一起,每年的情人節都一起度過,只是一年過得比一年更沒意思,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不肯說愛我,就算我再怎麼暗示他都一樣。
再次面對空白的信箱,我注視著螢幕好一會兒,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很大的火氣。嘴裡不肯說,信又不肯寄,他到底是什麼意思?把我當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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