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第1/2 頁)
&ldo;他在這裡跟我談話哩,&rdo;梅傑少校答道。
&ldo;我剛才想,有人穿紅睡衣跳窗逃跑,這事看來一定很可疑。&rdo;
那人繞著窄小的辦公室一圈圈地踱著有力的方步。&ldo;起先我以為是你,急急忙忙逃往墨西哥呢。不過現在我明白了,不是你。他沒提起華盛頓&iddot;歐文,是不是?&rdo;
&ldo;說實話,&rdo;梅傑少校說,&ldo;他提過。&rdo;
&ldo;真的?&rdo;那人叫了起來。&ldo;太好了!或許這是我們破案的關鍵所在。你知道在哪兒能找到他嗎?&rdo;
&ldo;在醫院裡。他病得相當厲害。&rdo;
&ldo;好極了!&rdo;那人驚叫道,&ldo;我馬上去醫院找他。最好是隱匿了身份去。我這就去醫務室說明情況,讓他們把我當做病人送醫院。&rdo;
&ldo;除非我的確有病,他們是不肯把我當做病人送醫院的,&rdo;從醫務室回來後,他跟梅傑少校說,&ldo;其實,我病得不輕。我一直想去醫院做一次體格檢查,這一次倒是個極好的機會。我再跑一趟醫院,跟他們說我病了,這麼一來,他們就會送我去醫院的。&rdo;
&ldo;瞧瞧,他們對我幹的好事,&rdo;從醫務室回來後,他就跟梅傑少校匯報說,滿嘴齒齦都變成了紫色,神情極度痛苦。他雙手提著鞋子和襪子,腳趾也給塗上了龍膽紫溶液。&ldo;有誰聽說過刑事調查部的人牙齦是紫色的?&rdo;他哀嘆道。
他低著頭離開了中隊辦公室,跌進一條狹長掩壕,摔破了鼻子。他的體溫依舊正常,不過,格斯和韋斯把他當做例外,用救護車送他進了醫院。
梅傑少校撒了謊,但一切正常。對此,他實在是沒有絲毫驚訝的感覺,因為他早就發現,真正說謊的人,總體上說,較不說謊的人來得機敏,有抱負,也更容易達到目的。要是跟刑事調查部的第二個工作人員說了實活,他就會給自己惹一身麻煩的。相反,他說了個謊,反倒可以無憂無慮地繼續做自己的事情了。
自刑事調查部派第二個工作人員來中隊暗查以後,梅傑少校工作時變得越發慎重。所有簽字他一律改用左手,並且得戴上墨鏡和假鬍子‐‐他曾用了這兩樣東西做掩護,想再上球場打籃球,但結果失敗了。為了做進一步的防備,他巧妙地把華盛頓&iddot;歐文改成了約翰&iddot;彌爾頓。約翰&iddot;彌爾頓靈活性強,且又簡潔。跟華盛頓&iddot;歐文一樣,一旦寫膩了,也可以倒過來寫,而且效果同樣不錯。此外,還能使梅傑少校簽字的效率提高一倍,因為比起自己的姓名或是華盛頓&iddot;歐文的姓名,約翰&iddot;彌爾頓要簡短得多,寫起來也就省了不少時間。另外還有一個方面,約翰&iddot;彌爾頓也極有成效。約翰&iddot;彌爾頓具有極廣泛的用途,於是,梅傑少校沒多久就把簽名寫進了假想的對話片斷。這樣,公文上便有可能見到一些典型的批註:&ldo;約翰&iddot;彌爾頓是個性虐待狂&rdo;,或是&ldo;你見過彌爾頓嗎,約翰?&rdo;其中有一條他是最為感到自豪的:&ldo;約翰中有人嗎,彌爾頓?&rdo;約翰&iddot;彌爾頓展現了一個個嶄新的前景,處處是使之不盡的妙計,為永遠消滅令人厭倦的單調提供了保障。一旦寫煩了約翰&iddot;彌爾頓,梅傑少校便又改寫華盛頓&iddot;歐文。
那副墨鏡和假鬍子,梅傑少校是在羅馬買的。那時,他正日漸陷入困境,無以擺脫,為瞭解救自己,他便買了這兩樣東西,算是作最後一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