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第2/2 頁)
陝西殺了人,雖然也是因公,但事先並未奉準有案,結果以違法被判死刑確
定。這是非常顯明的事例之一。紀律嚴峻,誰敢濫殺!
再說行動工作大多都是在時間倉促,緊急狀態下進行的。當然難免有所失誤,所以才有
「槍下冤魂」和「誤中副車」的情事發生。就我所參與和領導的工作而言,前後也發生過數
起。例如二十三年在天津,明明瞄準的是吉鴻昌,死的卻是劉紹勷;二十七年在北平,制裁
物件本是王克敏,不料替死的卻是日本顧問山本榮治;二十八年在河內,目標只在汪精衛,
結果傷重斃命的卻是曾仲鳴。像這些事例,有的是事出意外;有的境遇離奇;有的也可能是
偵察失誤。這種種情況,雖然牽涉不到直接責任,但主事者仍不免要受到警告、記過等行政
處分。可知凡是沒有事先奉準的案子,固然不容許自作主張,就是在一定的目標外,做錯了
也不行。行動制裁工作絕不是「隨便」從權的。
中國模式的「特工」
尤須強調的一點是:為了尊崇我國固有的道德傳統,符合我國的立國精神;所以中國模
式的「特務工作」,自有一套適合國情的道德規範。
在已有的許多著述中看到;也在一些「過來人」的言談中聽到,世界各國不分民主或極
權,在「特務工作」活動中,每有不擇手段,提起來就令人寒毛凜凜的事例,類如:借敵人
的刀,殺自己的人;強迫自己人自裁,以製造藉口;殺自己人滅口,以冀死無對證;把健康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