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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走後,是她打電話喊人將養母送去了醫院。當時發生了那麼大的事情,警察也來了。只是當時她被嚇壞了,警察問她話,她什麼也沒有說,只是一個勁的哭。
養母命大撿回來了一條命,只是唯一遺憾的是,養母的臉被養父劃傷毀容了。當時除了她這個目擊證人和養母之外就在也沒有人看到養父行兇。養母醒過來之後知道自己毀容了不但沒有和警察說傷她的人是養父,反而和警察說是有兇徒持刀進屋搶劫。養父從而無事。
那個時候她知道養母不把養父說出去,是因為養母的下半輩子要依靠養父,她已經毀容,作為一個毀容的女人,她又重傷,又沒有錢,只能靠著養父。如果養父被抓,那麼她也就完蛋了。
只是,她怎麼也想不到的是,家裡沒錢支付醫藥費。養父與養母兩人將她賣到了夜場。當年她才十五歲。
她知道這個主意是養母出的。她怎麼也不會忘記當時養母和養父說,&ldo;我們養了她幾年花了那麼多錢,現在也該到了她報答我們的時候了。她這張臉不能浪費了。可以賣一個好價錢。還有你,你也別給我惦記著這個小賤人。否則,你的事情我就去告訴警察。&rdo;
養母大概是擔心她在家會勾引養父。繼而這次直接狠心的將她賣了也拿刺傷的事情威脅養父。
十五歲的年紀,當時她還是一未成年他們把自己賣到了夜場。她這張臉蛋也對得起價格,養父養母拿著賣掉她的一百萬離開了那座城市。
一百萬!
她無力償還一百萬,也無力逃跑。逃跑,要麼死,要麼殘。
一百萬,買了一個十五歲的女孩。一個乾淨的不能在乾淨的女孩。因為這張臉,因為這張臉在他們那裡不止一百萬。
許多變態有錢的富豪都喜歡乾淨又長的漂亮的小女孩。她在夜場待了許多天聽裡面的人說過,被人買回去之後,如果遇到一個變態那麼死才是一種解脫。活著不如死了。
她無法忘記十五歲那年的恐懼。
她忘不了當時夜場的經理將她推出去要她接客時那張嘴臉。她除了恐懼,也就只剩下絕望了。
那一夜,有一個老闆花了一百萬買她第一夜。她永遠也忘不了那個老闆的模樣和名字。王富貴,一個年近四十的老男人。她忘不了那個時候他那雙噁心的眼睛在她身上打量的眼神。
她以為那一夜會是她生命的終結,直到他如天神一般降臨到她的身邊。她這一輩子也忘不了那個情形,他高貴如神祗一般朝她走近將她扯進懷裡對著夜場所有的人說,&ldo;她是我的。誰敢動她,那麼便躺著出去。&rdo;
那一夜,他血洗了那個縣城的夜場。
他將她從那個縣城帶回了蘇城。把她帶回淺水灣的別墅。他說:這裡以後就是你的家了。
那一年,他二十一歲。
那一年,她的心裡住進了一個叫做陸璟霆的男人。
她不知道自己來往何處?也不記得當年媽媽帶她要去哪裡見親人?甚至都不記得自己是怎麼到的孤兒院,也忘記了怎麼從孤兒院又被養父養母帶回了他們居住的小縣城。
十五歲之後的記憶,全部都是陸璟霆。也全部都在蘇城裡。她試著忘記十五歲之前那些不好的記憶。忘記那段不堪的過往。
後來長大後,她有去過那座小縣城。養父養母已經不在了。當年把她賣到的夜場也不在了。她知道,這一切都是他做的。他清洗了她曾經所有一切不好的過往。那個小縣城裡,好像就從來沒有一個叫做容顏的女孩子出現過一樣。
她這樣不堪的身世,除了陸璟霆在也沒有人知道。就連淺淺,她也不曾告訴過。
她永遠也忘不了他把自己帶回來的時候自己對他說的第一句話。當時,她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