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和平的背影(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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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這個和平的國度,你就算有槍都不一定敢開。
還是得有備無患,這個怕死鬼覺得哪怕自己能徒手擋子彈,也應該增強一點自己的“武力值”了。這個女人對自己可謂是毫無瞭解,自從一週前解除獸化以後就再也沒有變回去過,甚至她連自己的全貌都沒能看清楚。“還是得多多鍛鍊啊~”她完成了最終決斷。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吃飯也在運動!”姜有為很開心地鍛鍊了半個小時。
然後在飯後消食的時候,居委就再次找上門了:“怎麼是三個女的?你們家男人去哪兒了?”
這確實難以回答,如果回答說男人就在家裡,這幫人估計還得在門外吼人;如果說男人不在,那他們下次還可能再來一趟。
好在,他們也沒有太為難人:“其實沒什麼事,就是要戶主簽字。”
“那是什麼事?”姜有為好奇道。
“沒什麼,這幾天警方要演習,這是宵禁告知書。晚上出去亂跑被逮到的話要負法律責任的!”
宵禁?什麼演習要興師動眾到這種地步?還有被逮到才會負責,也就是說,只要不被抓,就沒有責任?姜有為好像觸及了知識的盲區,她以前是真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那豈不是隻要沒被抓到,就沒有違法犯罪嗎?她開始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原來“小朋友們要遵紀守法”這句話還有個隱藏意思,那就是“不是小朋友的,不必遵紀守法”。
不守法可以,但你得承受得起代價。
“那我可以幫忙簽字的。”黃小紅舉起手道。
這倆居委深深的看了黃小紅一眼,直看得她心裡發毛,然後他們同時嘆了口氣——也不知道這個年輕有量的少婦到底便宜了哪個小子。其中一人還在想,等哪天見到了這位牛人,要不要去加個通訊碼好好求教一下。“沒問題。”然後他們把一張紅色的紙交給黃小紅。“別不當回事,仔細看看。”他們下樓的時候這樣叮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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